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桃花镇
发布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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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我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我镇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我镇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我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我镇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重点工作

1. 坚定不移做好三篇文章,巩固脱贫成效

2. 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做好全面统筹

3. 坚定不移树立底线思维,稳定发展环境

4. 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营造干事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2

宣汉县桃花镇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等。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093432.44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7015.8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12093432.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93432.4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12093432.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3432.44元,占88.92%;项目支出1340000元,占11.0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093432.44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7015.8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93432.4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5363元、农林水支出2767453.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998元、卫生健康支出352762元、住房保障支出7048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93432.44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17015.8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5363元,占比58.92%;农林水支出2767453.44元,占比22.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998元,占比9.45%;卫生健康支出352762元,占比2.91%;住房保障支出704856元,占比5.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053327元,主要用于:职工薪酬发放和日常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2036元,主要用于:职工薪酬发放和日常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14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和离退休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0159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987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医保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84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3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补充医疗。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767453.44元,主要用于: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提供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704856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53432.44元,其中:人员经费9894211.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8592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09221元,与2023年预算增加359879元,占比23.23%,主要原因是经费预算调整和各村及社区办公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6个,涉及预算12093432.44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4个,涉及预算9894211.44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59221.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34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表.xlsx.xlsx 

宣汉县桃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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