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地点:中国(普光)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目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即建成1条回转窑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以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为原料,采用回转窑处理,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经过回转窑高温焚烧后的尾渣用于水泥添加剂,达到处理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约6.6万吨/年。主要设备为回转窑焚烧系统及配套尾气净化系统,回转窑温度控制大于900C,尾气经“二燃室 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吸附塔(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实现固废的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7563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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