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通过本网站搜索栏目进行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温馨提示

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让您的申请得到及时有效回复,请首先阅读以下内容。

一、您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指的政府信息,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范围,可通过县委书信箱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提交相关事项或反映情况。

二、请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通过县政府网站政策文件等栏目查看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经主动公开,或使用网站搜索检索。如未查询到可提出申请。

三、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其他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请向履行该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职责可通过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栏目查询了解。

四、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请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五、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不需要本行政机关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六、申请人登录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页面,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后,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提示:在“接受申请的单位”栏点下拉菜单选择所需申请的县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详尽明确。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合理利用您的个人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是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或者硬件故障等不可控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者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5227066)。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通过宣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的其他方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