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宣府办〔2022〕98号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以“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标创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一)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全面落实国、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要求,按照“全联、深通、好办”目标,明确“一网通办”年度任务、每月目标,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切实做好“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评价。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系统“一张网”运行,除涉密系统外,实现全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无孤网运行。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一张网”运行的前提下,鼓励基层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创新,实现政务服务应用“一地创新、全域共享”。〔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配合高质量打造“通达办”APP,扩大“通达办”APP覆盖范围,实现“指尖办”“自助办”。全面承接县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年底前实现一批简单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可办可查。〔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梳理调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零材料”办理清单,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配置“一件事一次办”和“零材料”事项,确保事项网上可办、好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年底前落实好“一件事”样板事项和重点事项。强化窗口建设,优化大厅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加强全流程监督管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数据按需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加强对数据共享成员单位的信息平台的情况收集,掌握好自建平台的数量。贯彻落实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年底前在金融、教育、医疗、文体旅游、出行、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出至少30类电子证照具体亮证场景。坚持安全性与便利度并重,高标准确保电子证照安全,优化电子证照授权机制和调取模式。探索免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印章服务。〔县经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承接国、省、市指定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步梳理我县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编制公布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应调整权责清单。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逐项、逐环节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中介服务、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要素,形成事项运行流程图和实施要素一览表,针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依法实施的清单管理机制。对下放委托事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办事服务规范化。优化许可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制度。持续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贯彻落实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动态清理调整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按照“零门槛、零限制”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并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办理,年底前建立进驻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按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加快“综合窗口”建设,规范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等窗口。落实“一次性告知”“首席代表制度”“收件即受理”等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服务方式便利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省、市、县保留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全面梳理压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材料特别是证明事项和相关证照,11月底前编制发布依法保留的证照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纸质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水、电、气、通讯等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捷服务。持续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实现“一项一码”,相关部门在环评、用地等领域审批信息应录入平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宣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减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精简规范项目全流程设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便利度。〔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营商环境对标创新。制定并落实《宣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争取推出一批引领性强、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惠及面广的改革举措,在企业开办、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用电用水用气、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知识产权、投资贸易、获得信贷等领域形成新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任务指标。积极配合省对市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县委营商办牵头,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创新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扶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50人,带动就业120人。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平台建设,持续打造创业提升培训品牌,扶持创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1家,推动全县创业孵化基地提档升级,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800万元。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等特色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宣汉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积极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降低创业成本,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加盟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人行宣汉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扩大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改革试点范围。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改革应用场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深化企业简易注销。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行动,通过优化服务、政策扶持,促进“个转企”“小升规”,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推行企业所得税、财行税“十一税合一”申报,探索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持续压减企业年纳税次数。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落实《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本地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宣汉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对外服务水平。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电子退税,开辟绿色通道,探索提前预审,加快审核速度,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县税务局牵头,县商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标准建设,执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完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推进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运行,做好“示范交易中心”回头看工作。推进招投标领域的违法线索和投诉举报等信息共享。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新模式,强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实现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衡。按“谁主管、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单位对招投标领域失信信息进行管理。〔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法治化保障。积极传达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春雷”“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加强对商标专利申请的指导力度,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打造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调解服务。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实施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简化审理制度和简易退出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县法院、县委营商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一)协同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依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川渝通办”有机融合,促进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相对统一。9月底前,全面完成“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承接落实,年底前实现全省统一发布的第一批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规范使用“川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提升专区友好度。强化“川渝通办”窗口能力建设,在“川渝通办”框架下探索推动“万达开”更多合作互动。〔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协同打造一流市场环境。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省、市编制的统一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落实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证明事项在川渝两地实行告知承诺制。宣传使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企业登记档案智慧查询系统,实现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网上自助查询企业注册档案。落实市级制定的万达开重点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川渝通办”事项便捷办理。〔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推进监管业务系统对接和数据汇集,实现两地相关监管信息联网共享。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万达开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城宣万信用一体化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强化案件核审,慎用自由裁量权,对符合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等情形的案件,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在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切实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应用万达开一般税收违法失信纳税人名单库,落实分类管理办法。探索“信用风险”监管措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强化监管效能
(一)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供需对接清单,9月底前汇聚关键性监管业务数据。将与行政许可对应的监管计划和监管事项以及重点监管事项、现场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各行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严格落实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破除对外地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对政府部门(包括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商业银行等领域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金融办、人行宣汉支行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执法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聚焦同一区域涉及跨部门的同一类监管对象,或者同一部门涉及跨领域的同一类监管对象,试点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多部门一次检查、联动执法、联合严惩。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等模式。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线医疗、智能配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制定相应监管措施。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等重点领域积极应用物联网、视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和反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处罚裁量权,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到100%,加快行刑衔接工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县检察院、县经信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出台《宣汉县12345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健全部门的坐席账号,建立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开展热线运行效能评估,持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整改、督办、回访闭环管理,引导企业群众自主自愿参与评价,强化差评大数据分析。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建立牵头任务工作台账,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任务跟踪,定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每月汇总工作推进难点堵点、每季度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行政审批局,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促问效。在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将充分运用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县级部门(单位)牵头任务“两本台账”,加大明察暗访和调研力度,持续跟踪问效、定期对账督办,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和“末位发言”制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要点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总结宣传。建立常态化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经验总结,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提升经验总结和信息宣传报道实效、质量为生命线,深度挖掘、及时总结反映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热点和亮点信息,切实反映全县改革工作成效。
附件: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
宣汉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推进情况 | 成果形式 | 问题 反馈 | ||||||||
一、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 ||||||||||||||
(一)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 | ||||||||||||||
1 | 全面落实国、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要求,按照“全联、深通、好办”目标,明确“一网通办”年度任务、每月目标,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切实做好“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评价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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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系统“一张网”运行,除涉密系统外,实现全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无孤网运行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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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一张网”运行的前提下,鼓励基层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创新,实现政务服务应用“一地创新、全域共享”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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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 ||||||||||||||
4 | 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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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合高质量打造“通达办”APP,扩大“通达办”APP覆盖范围,实现“指尖办”“自助办”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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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全面承接县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年底前实现一批简单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可办可查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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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
7 | 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梳理调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零材料”办理清单,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配置“一件事一次办”和“零材料”事项,确保事项网上可办、好办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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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年底前落实好“一件事”样板事项和重点事项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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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窗口建设,优化大厅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加强全流程监督管理,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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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数据按需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 | ||||||||||||||
10 | 加强对数据共享成员单位的信息平台的情况收集,掌握好自建平台的数量 | 县经信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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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贯彻落实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经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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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年底前在金融、教育、医疗、文体旅游、出行、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出至少30类电子证照具体亮证场景 | 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办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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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坚持安全性与便利度并重,高标准确保电子证照安全,优化电子证照授权机制和调取模式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经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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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探索免费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印章服务 | 县经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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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
(五)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 | ||||||||||||||
15 | 全面承接国、省、市指定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同步梳理我县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年底前,编制公布县、乡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应调整权责清单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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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以行政许可为重点,梳理再造审批流程,逐项、逐环节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中介服务、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要素,形成事项运行流程图和实施要素一览表 | 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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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针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依法实施的清单管理机制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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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下放委托事项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评估 | 县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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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办事服务规范化 | ||||||||||||||
19 | 优化许可前置服务,加强审批前申报辅导,建立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限时办结制度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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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持续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贯彻落实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动态清理调整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按照“零门槛、零限制”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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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并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办理,年底前建立进驻实体大厅事项负面清单制度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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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大对违法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按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 |
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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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快“综合窗口”建设,规范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等窗口 |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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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落实“一次性告知”“首席代表制度”“收件即受理”等制度 |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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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服务方式便利化 | ||||||||||||||
25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省、市、县保留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全面梳理压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材料特别是证明事项和相关证照,11月底前编制发布依法保留的证照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 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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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逐步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纸质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出一批“免证办”事项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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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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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推动水、电、气、通讯等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便捷服务 | 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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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持续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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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实现“一项一码”,相关部门在环评、用地等领域审批信息应录入平台 | 县发改局 | 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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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宣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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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进一步减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条件和流程,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精简规范项目全流程设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 | 县住建局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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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 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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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办理便利度 | 县税务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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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
(八)开展营商环境对标创新 | ||||||||||||||
35 | 制定并落实《宣汉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
县委营商办
| 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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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争取推出一批引领性强、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惠及面广的改革举措,在企业开办、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用电用水用气、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知识产权、投资贸易、获得信贷等领域形成新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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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任务指标 | 县委营商办 | 县法院、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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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积极配合省对市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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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推进创新创业 | ||||||||||||||
39 |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扶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50人,带动就业120人 |
县人社局 |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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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和平台建设,持续打造创业提升培训品牌,扶持创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1家,推动全县创业孵化基地提档升级 |
县人社局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团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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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800万元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人行宣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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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等特色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 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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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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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动员灵活就业人员在宣汉或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积极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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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降低创业成本,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加盟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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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 ||||||||||||||
46 | 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外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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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扩大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改革试点范围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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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改革应用场景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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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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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深化企业简易注销 | 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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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行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发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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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通过优化服务、政策扶持,促进“个转企”“小升规” | 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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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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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推行企业所得税、财行税“十一税合一”申报,探索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持续压减企业年纳税次数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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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推动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支持创新优化融资模式,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 | 县发改局、县金融办、人行宣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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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落实《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本地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工作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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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升对外服务水平 | ||||||||||||||
57 | 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电子退税,开辟绿色通道,探索提前预审,加快审核速度,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 县税务局 | 县商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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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 ||||||||||||||
58 |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标准建设,执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完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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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推进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运行 | 县发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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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做好“示范交易中心”回头看工作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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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推进招投标领域的违法线索和投诉举报等信息共享 |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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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新模式,强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实现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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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按“谁主管、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主管单位对招投标领域失信信息进行管理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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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法治化保障 | ||||||||||||||
64 | 积极传达贯彻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 | 县委营商办 | 县法院、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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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调整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 县司法局 | 县法院、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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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通过“春雷”“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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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加强对商标专利申请的指导力度,积极发挥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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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打造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调解服务 | 县法院 | 县司法局、县外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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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实施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完善简化审理制度和简易退出机制,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外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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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 ||||||||||||||
(十四)协同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 | ||||||||||||||
70 | 依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与“川渝通办”有机融合,促进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相对统一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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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9月底前,全面完成“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承接落实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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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年底前,实现全省统一发布的第一批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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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规范使用“川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提升专区友好度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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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强化“川渝通办”窗口能力建设,在“川渝通办”框架下探索推动“万达开”更多合作互动 | 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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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协同打造一流市场环境 | ||||||||||||||
75 | 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县发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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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按照省、市编制的统一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落实司法行政、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证明事项在川渝两地实行告知承诺制 | 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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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宣传使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企业登记档案智慧查询系统,实现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网上自助查询企业注册档案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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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落实市级制定的万达开重点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川渝通办”事项便捷办理 | 县税务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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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建立健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 | ||||||||||||||
79 | 推进监管业务系统对接和数据汇集,实现两地相关监管信息联网共享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经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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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万达开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城宣万信用一体化建设 | 县发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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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强化案件核审,慎用自由裁量权,对符合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等情形的案件,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严格执行首违不罚清单。在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切实为市场主体服好务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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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应用万达开一般税收违法失信纳税人名单库,落实分类管理办法 | 县税务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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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探索“信用风险”监管措施,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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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断强化监管效能 | ||||||||||||||
(十七)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 ||||||||||||||
84 | 持续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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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编制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供需对接清单,9月底前汇聚关键性监管业务数据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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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将与行政许可对应的监管计划和监管事项以及重点监管事项、现场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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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贯彻落实行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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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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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严格落实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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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制定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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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做好信用信息归集,不断丰富信用应用场景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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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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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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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 ||||||||||||||
94 | 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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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破除对外地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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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和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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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对政府部门(包括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商业银行等领域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金融办、人行宣汉支行、县外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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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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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 ||||||||||||||
99 | 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执法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 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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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聚焦同一区域涉及跨部门的同一类监管对象,或者同一部门涉及跨领域的同一类监管对象,试点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实施多部门一次检查、联动执法、联合严惩 | 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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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等模式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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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线医疗、智能配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制定相应监管措施 | 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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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等重点领域积极应用物联网、视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和反馈机制 |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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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处罚裁量权,开展不合理罚款事项专项整治 | 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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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有效落实行刑衔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犯罪案件主动移送率达到100%,加快行刑衔接工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移送 | 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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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 ||||||||||||||
106 | 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出台《宣汉县12345热线运行管理办法》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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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健全部门的坐席账号,建立热线办理工作制度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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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开展热线运行效能评估,持续提升热线服务质效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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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评价、整改、督办、回访闭环管理,引导企业群众自主自愿参与评价,强化差评大数据分析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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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强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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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 ||||||||||||||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 | ||||||||||||||
111 | 落实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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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完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改革机制 | 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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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建立牵头任务工作台账,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任务跟踪,定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每月汇总工作推进难点堵点、每季度汇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行政审批局,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 县行政审批局、各牵头单位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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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各牵头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明确工作联络人员,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联络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行政审批局,(联系人:朱谦,联系电话:5228828,邮箱:1260257699@qq.com) | 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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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强化督促问效 | ||||||||||||||
115 | 在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将充分运用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和县级部门(单位)牵头任务“两本台账”,加大明察暗访和调研力度,持续跟踪问效、定期对账督办,实时监测、汇总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年度任务推进情况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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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对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两书一函”和“末位发言”制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 县政府办 | 各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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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要点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本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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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强化总结宣传 | ||||||||||||||
118 | 建立常态化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 县行政审批局、各牵头单位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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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加强经验总结,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提升信息宣传报送实效和质量为生命线,深度挖掘、及时总结反映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热点和亮点信息,切实反映全县改革工作成效 | 县行政审批局、各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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