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
来源:宣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26
点击数:人次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重点工作

1、稳步推进改革“后半篇文章”

2、探索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3、扎实抓好社会福利工作

4、积极推进社会事务工作

5、扎实开展村(居)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6、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社会福利院

2

宣汉县救助管理站

3

宣汉县殡葬管理所

4

宣汉县老年大学

5

宣汉县惠民帮扶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 1568.7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568.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68.76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民政局部门支出预算 156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6万元,占77.8%,项目支出348.8万元,占22.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8.7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3.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8.7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47万元、其他支出7.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1568.7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43.72万元,上涨2.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1568.7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1%;教育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88.8%;卫生健康支出5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3.8%;住房保障支出9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5.8%;其他支出7.6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的0.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民政局部门支出预算156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6万元,项目支出348.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03.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部门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及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119.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补助殡葬单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款)社会福利(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21年预算数为99.94万元,主要用于:福利机构养育抚育教育孤儿支出及机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中救助(项)2021 年预算数为21.4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2年预算数为1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1.4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类)2021年预算数为7.6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殡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5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预算0万元。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1.52万元,与2020年预算减少2.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与2020年比持平。

2021年民政部门公务用车 2辆,其中:轿车 1辆、越野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万元,用于车辆保险费、油料费、过杆(桥)费、维修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民政局部门机运行经费预算154.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预算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宣汉县民政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越野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民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348.8万元。2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9个

  十一、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中救助(项):反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运转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事业单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

宣汉县民政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