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机构人员情况: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无增减变动。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顺利完成本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
2、举办了学校艺术节和冬季运动会;
3、及时发放春、秋两季的非住校生贫困生活补助和托管幼儿园的三儿补助资金。
4、及时维护维修学校的设备设施,增添消防设备、不断完善安保设施。
5、积极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了学生健康发展。
6、顺利完成学校校舍维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普光镇方斗小学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 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6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526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306.167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52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306.16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6775万元,占75.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25万元,占10.69 %;卫生健康支出15.2047万元,占4.97%;住房保障支出26.5526万元,占6.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306.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67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6.167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952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167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31.6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5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16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952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31.6775万元,占75.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25万元,占10.69 %;卫生健康支出15.2047万元,占4.97%;住房保障支出26.5526万元,占8.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 231.6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32.73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5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20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6.1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9452万元,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122.2374万元、津贴补贴29.8496 万元 ,绩效工资69.1724万元,奖励金0.012万元,医疗费补助0.5964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474万元,住房公积金26.55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1361万元,生活补助5.328万元等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1.222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2222万元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 0 辆,越野车 辆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 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0万元,下降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 辆,越野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附属西北中心校保育教育费收入算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指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205教育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1教育管理事务:反映政府教育管理事务的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1(项)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其他教育管理事务的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普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1学前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学前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2小学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小学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3初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初中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4高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04高中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2(项)99:指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教育(类)205(款)03职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职业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3(项)02中等职业教育支出:反映政府职业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7特殊教育支出:反映政府特殊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7(项)01 特殊学校教育支出:反映政府特殊学校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8进修及培训支出:反映政府进修及培训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8(项)01教师进修支出:反映政府教师进修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9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地方教育安排的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类)205(款)09(项)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政府地方教育安排的其他教育事业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
事业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02: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方面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208(款)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221(类)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在职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在校学生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等特定项目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本单位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7.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