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制定并落实本镇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质量;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制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民政、文化等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两个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6.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20年,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为中心不动摇,努力搞好项目推进工作,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锐意进取,踏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实现我镇经济平稳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我镇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预算的编制与本单位履行的职能紧密结合,对每一收支项目有科学的测算方法,做到预算数据的真实准确。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影响收入的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收入的类别逐项测算、编制。我镇只有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对财务预决算的相关内容进行公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确保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村社干部工资发放,我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现金管理、印章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制度,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内部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惠民补贴、机关财务、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示制度,在镇政府机关设财政公示栏,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效能、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4.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我镇财政所严格按照宣府办[2013]201号、宣财发[2014]13号文件执行,严格审核村级支出票据,做到按时做账、定期公开,群众随时可以在“三资”管理平台上查询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按时按量完成了2020年度村级代理会计账务核算工作。
机构设置
2020年,与镇财政有直接供给关系的单位共有2个,即1个行政单位(镇政府)和1个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纳入峰城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峰城镇人民政府
峰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71.4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94.09万元,33.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资金滚动到今年。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1171.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53万元,占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89.08%,政府性基金收入127.89万元,占各项收入的10.9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7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9.41%,项目支出709.8万元,占全年支出的60.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71.4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94.09万元,33.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资金滚动到今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151万元,增长17.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8.34万元,占39.98 %;教育支出(类)0.5万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万元,占1.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9万元,占8.35%;卫生健康支出18.97万元,占1.62%;城乡社区支出147.22万元,占12.56%;农林水支出383.89万元,占32.77%;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占2.44%。其他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1.1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7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9.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 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11.08)行疗政事业单位医(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14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村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村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26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员经费41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4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5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
主要用于领导到县上开会、下村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2批次,18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7.8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44.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48万元、差旅费8.2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峰城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峰城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政权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 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项目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保障机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生活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 指用于文化共享工程的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政府机关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政府机关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行政(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政府机关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机关用于城乡社区办公费、生活补助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用于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财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机关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峰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峰城镇领导机构由党委、政府、人大组成。峰城镇政府由办公室、党建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农民工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物办公室、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及各领导办公室组成;辖县派出机构林业、国土、计生、工商食药4个部门,县直管部门学校、医院、广播、信用社、邮政所5个部门。
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上级下达我镇的编制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公务员20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单位编制16人。乡镇现有在职职工40人。其中:行政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单位人员1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0年我镇全年收入1171.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7.8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34万元,占总支出的39.98 %;比上年增加42.93万元;社会教育支出0.5万元,占总支出的0.04%;比上年减少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1.11%;比上年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9万元,占总支出的8.35%;比上年增加47.6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97万元,占总支出的1.62%;比上年减少5.0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7.22万元,占总支出的12.56%;比上年增加127.8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 383.89万元,占总支出的32.77%;比上年增加7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万元,占总支出的2.44%;比上年增加2.11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1.1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初,乡财政所及时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编报口径,结合我镇实际,并对照2019年财政决算依据,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按时完成我镇2020年财政预算编报工作,并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核通过。
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我镇整体支出1171.4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2020年我镇基本支出1043.53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医保缴费、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水费、电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2、项目支出
2020年我镇项目支出127.89万元,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峰城镇2020年项目资金涉及群众产业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峰城镇政府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我镇成立项目管理指导小组及质量监督小组,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做到了项目实施有规划,施工过程全程监督。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镇2020年项目实施结束后,能使我镇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农村文化建设方面、农村群众产业发展等方面得到较大的改观,进一步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实施完成后使各村在公共运行维护上更自主,更方便,更服务群众,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4.财务管理情况
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财经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公经费接待制度。所有财政支出,均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峰城镇在财政预算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做到支出按进度拨款,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报账管理,坚持每笔审批,杜绝一切不合理支出,节约开支。
(二)存在问题。
在项目资金使用中,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及林业发展资金支出缓慢。分析其原因,一是部分村干部不愿承担风险,怕贫困户借钱后不愿偿还,回收困难。二是宣传的力度不大,群众知晓度不高。三是部分群众有顾虑,不愿借。
(三)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产业扶持周转金的宣传力度,加快周转金的支出力度。二是我镇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贫困人口多,而上级投入的项目资金较少,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峰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