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汉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工作九条措施的通知》(宣人社发〔2016〕134号)等文件精神,经创业者自主申报、县就业局初审、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实地核查,吴伦春等35名脱贫家庭劳动力符合申报自主创业补贴条件,拟予每人补贴1万元,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公示。若有不实,请实名举报。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608室)08185229538,县人社局机关纪委(606室)08185216183。
附:2021年宣汉县建档脱贫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拟补贴名单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宣汉县建档脱贫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拟补贴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