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6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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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1 | 鑫源砂石厂项目 | 宣环审[2019]23号 |
2 | 12万吨/年石材破碎加工改扩建项目 | 宣环审[2019]24号 |
宣环审【2019】23号宣汉县鑫源砂石环评报告表批复.doc
宣环审【2019】24号12万吨年石材破碎加工改扩建项目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