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宣汉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思路,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收入上新台阶。全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结构性减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客观情况,依法组织财政收入。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7亿元,达到170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较上年同口径增长9.76%;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1221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6.93%,非税收入实现57879万元、较上年下降1.9%。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较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分部门征收情况:国税部门实现48806万元、地税部门实现68390万元、财政部门实现52893万元。
财政支出稳步增长。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2017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678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长9.78%。其中,保民生支出实现513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7%。
预算执行总体平衡。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12716万元。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一般债务等支出703264万元后,结存资金9452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69万元,因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6383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130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应急维稳等其他难以预见开支,相关支出已列入对应科目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0098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1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207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11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事业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4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53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70万元,原因在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53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产能过剩奖补370万元、企业改革补助1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28万元,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32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233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32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纳入市级统筹;收入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62486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18700万元,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滚存结余43786万元。
(二)县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部门按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审计整改要求,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依法组织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依法征收,加强收入征管,积极挖掘新增长点,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新台阶。严格预算约束,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分配下达,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投入,确保早投入、早见效。
二是着力民生福祉,切实提高保障水平。持续完善民生政策,加大民生投入。2017年,民生支出较上年增加21002万元,增长4.3%;其中,全县九项民生工程和19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达263143万元。
三是转变支持方式,推动经济平稳增长。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筹资10650万元,建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筹资8507万元,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安排1600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注资1亿元,成立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制定出台实施细则,2017年兑现奖补资金2000万元。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截至2017年末,全县共13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投资总额64.3亿元。
四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去库存,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煤矿安全隐患治理。财政投入资金1.42亿元,支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
五是加大支持力度,增强乡镇发展活力。调整完善乡镇预算管理,按照“因素+绩效”分配法对不同类别进行科学测算。加大对乡镇支持力度,2017年下达资金3661万元,重点用于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乡镇财力进一步提升。
六是加强风险防范,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2017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7.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4亿元、专项债务9.29亿元),低于全县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末债务限额59.36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规范使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5.78亿元,有序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
七是深化财税改革,注重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年度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依法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计实现6620万元,较上年下降18.05%。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结果运用,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18个,评价资金5.47亿元;加强重大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17年评审项目2267个,综合审减率达7.5%;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村级委托代理记账工作,财政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是聚力脱贫攻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全县筹集下达22个专项扶贫资金25.6亿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16亿元。积极探索试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扎实推进“七大脱贫攻坚行动”,圆满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二是推进绿色发展。投入资金11192万元,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全面打响“三大战役”提供财力保障。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治理水土流失,切实筑牢生态屏障。
三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全年教育支出实现158368万元,其中安排6155万元用于中小学生助学金及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安排3127万元用于减免幼儿保教保育费、安排13674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顺利通过省、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
四是促进文化体育繁荣。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安排资金1917万元用于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加强村级综合文化室建设。支持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努力丰富基层文化生活。支持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推动全民健身。
五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实现133254万元,较上年增长14.1%,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牛、药、果、茶、菌、油牡丹”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成功创建“中国好粮油”四川行动示范工程,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已到位1500万元。
六是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下达资金73072万元,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提标提档政策。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2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每人45元提高到5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
七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新医改各项政策,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7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财政补助总额达54686万元,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060万元,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
八是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全年下达交通建设资金81808万元。推进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支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由于省财政厅对我县2017年财政决算数据还未正式明确,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变化。
各位代表,在总结 2017 年财政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全县转型发展的基础仍不牢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预算约束力仍需强化。三是财政财务管理仍需加强,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绩效等仍需完善和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关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规定,我们继续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的方针,继续按照“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合理编制2018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3700万元、较上年增长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69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4万元等,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43882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409167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04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2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38821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县本级支出227394万元、乡镇转移支付支出32679万元、对应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4909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
1.县本级支出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保障序列,2018年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1652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864万元、预备费12000万元、债务付息等支出27246万元。
2.乡镇转移支付支出预算。我县对乡镇的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是:县级财政定额补助,对村级(社区)基本保障纳入转移支付范围,并实施激发乡镇活力政策。2018年,县对村级(社区)转移支付支出1186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827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0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0万元。
按照对应安排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为8827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53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88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60万元,支出预算160万元。支出用于企业改革补助1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26万元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347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资金43786万,收入总量为67257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及我县实际,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8842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4629万元,滚存结余484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为贯彻落实县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全县年度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在全面保障中央、省、市各项民生支出的同时,合理统筹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一是安排促发展专项29429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农业、商贸旅游、产业扶持、生态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支出;
二是安排扶贫专项1212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免保教费、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及生活补助、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助及持证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支出;
三是安排教育专项10498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推进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及中职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等支出;
四是安排社会保障专项30777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各类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各级社保民生政策,殡仪馆迁建及公墓易址扩建等支出;
五是安排卫生计生专项1059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医院迁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等支出;
六是安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州河流域、城乡环境及污水排放治理等支出;
七是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专项512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租赁、特殊行业及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景区湖区清漂、重点项目评审等支出;
以上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及县本级82个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提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请予审查批准。
三、2018年财政工作
2018年,全县财政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好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工作,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普遍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基金、小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抓好财政收支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科学促进财政增收;继续落实好市政府《关于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八条意见》,加大重点产业扶持力度,培植税源。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管理,探索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制度机制,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和差旅费管理。建立预算安排源头审核控制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统筹安排民生资金,继续实施省、市确定的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比重不低于75%。推进区域脱贫攻坚,健全精准扶贫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升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质量。加大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支持力度。强化民生资金执行监管,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将现代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逐步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实现法定内容和公开范围全覆盖。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等工作。
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管理,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建立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和中长期规划,将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之内,逐步实现规模可控、结构合理的债务管理目标。在债务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及时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乡镇债务管理。
六是扎实推进依法理财。认真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骗取套取、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2018年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务实奋进、开拓创新,为加快建成繁荣美丽新宣汉、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单独编列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就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33号)的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政府公共预算等相互衔接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编制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0年起开始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目前已完成9年预算编制工作。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5项基金,2011年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12年新增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6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省上统一编制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由各县(市、区)编制基金预算;其余险种实行市级统筹,由市上统一编制基金预算。
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模式:广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特征,主要包括BOT(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等模式。狭义的PPP是近年来发达国家在总结传统BOT等模式不足的基础上探索出来的一种新模式,与传统BOT的原理相似,可由“使用者付费”或“政府付费”,但比传统BOT更强调双方的全过程合作。
8.因素+绩效分配法。根据宣县委办发[2017]10号《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财政资金分配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目前的测算办法是:因素分配按基础性、工作性两大类因素计算,其中“基础性因素”包括户籍人口规模、财力状况、距离县城远近等三项因素,“工作性因素”包括场镇人口规模、“2+8”城镇体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三项因素;绩效分配是指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及方法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后再进行资金分配,目前一级评价指标包括决策、管理、绩效三大类。
9.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形成,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
10.政府债务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县政府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3.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14.七大脱贫攻坚行动。指我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联网工程、骨干产业培育、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农网改造及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达标”七个方面的脱贫攻坚行动。
15.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