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宣汉县见义勇为奖励管理办法》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见义勇为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宣汉县见义勇为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宣府办〔2023〕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于2023年5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已满,为科学规范见义勇为评定奖励程序,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性,需重新起草。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宣汉县见义勇为奖励管理办法》起草主要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等。起草过程中,县委政法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专家论证,并公开征求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16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明确了制定依据、见义勇为界定、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
第二章为确认,共5条。明确了见义勇为确认程序。
第三章为奖励,共2条。明确了见义勇为奖励类型和标准。
第四章为保障,共1条。明确了见义勇为奖励的资金保障。
第五章为管理,共3条。明确了见义勇为奖励金等使用管理及相应责任。
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生效日期及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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