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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防返贫基金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1-09-24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防返贫基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不致贫返贫,杜绝出现大规模返贫现象。按照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推进会精神和中共宣汉县十三届委员会第248次常委会决定,在全县建立宣汉县防返贫基金”500万元,持续开展监测和针对性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推动防返贫工作,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共同起草了《宣汉县防返贫基金方案》。

《宣汉县防返贫基金方案》共五个部分,有基金设立背景、基金筹集、基金使用对象、基金使用范围、基金管理。

宣汉县防返贫基金主体由县级财政投入,可吸纳企业投入、社会捐赠等,2021年初始规模为500万元,由县财政直接投入。衔接期期间(2021-2025年)宣汉县防返贫基金保持最低底线500万元,当基金不足500万元时,由县财政补充。基金产生的利息作为基金使用。基金用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含同步搬迁户)及两不愁三保障需补短的一般农户。用于到户的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农村环境治理、安全住房、饮水保障。基金由县乡村振兴局专户管理,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汉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宣府发〔20191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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