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汉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文件解读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州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达市城管发〔2021〕438号)预案中的3.3.2中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管理本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的要求起草而成。
二、遵循原则
(一)上级部署。所涉决定内容均符合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精神,遵照了上级对全国燃气安全运行事故处置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管理负责制,明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职责,依法启动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二)主题突出。建立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的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数量、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管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
(三)统筹安排。以城镇为主体,统筹安排城镇燃气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州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达市城管发〔2021〕438号)文件,确定了《达州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和该预案等相关文件开始起草我县《宣汉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6月18日,形成初稿。起草后先后征求了县级各部门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关于印发宣汉县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6个部分,共26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6条,分别是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事件分级、分级应对与分级响应、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共6条,分别是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指挥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指挥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专家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应急抢险队伍职责。
第三部分运行机制共6条,分别是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善后与恢复、调查报告。
第四部分应急保障共4条,指挥保障、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宣传教育。
第五部分预案管理与演练共2条,预案管理和预案演练。
第六部分附则共2条,分别是制定与解释和预案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