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6〕3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特对县主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现将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2026年1—3月份对县主城区的县政府、新党校、宣汉职中、宣汉汽车站、宣汉县消防大队、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四坪梁、新宣中、养路二段等区域10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按照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检验和评价,共采集水样30份,合格30份,合格率1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