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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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普光气田非常规气井压裂返排液暂存及处理工程 |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塔垭村、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君塘镇石虎村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宣汉县普光镇塔垭村及君塘镇石虎村,于P105集气站附近新建一座压裂返排液处理点(除油),其处理能力为300m3/d,暂存能力不小于6800 m3,由装卸车平台、沉降池A、搅拌混合池1、沉降池B、搅拌混合池2、暂存池、污水装车泵橇、加药装置橇组成;于雷页1集气站新建一座压裂返排液处理点(不除油),其处理能力为300m3/d,暂存能力不小于6800m3,由装卸车平台、沉降池A、搅拌混合池1、沉降池B、搅拌混合池2、暂存池、污水装车泵橇、加药装置橇组成。项目处理后的压裂返排液满足回用指标后回用于普光气田页岩气开发区压裂复配,不得外排。项目总投资130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万元,占总投资的6.9%。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散装物料集中堆置,并采取遮盖或围栏等防扬散、防泄漏、防渗漏措施,保证施工期废气达标排放。运营期浮油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恶臭气体经沉降池A、B和浮油收集池上方玻璃钢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至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将较大声级施工设备远离敏感点,靠近村民一侧加装临时隔声屏障,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固定设备设计减振基础,保证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预拌砂浆、润湿建筑材料、清洗施工设备的少量生产废水经施工场地内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施工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建设施处理。运营期站内处理达标水采用“二级自然沉降 絮凝沉降 杀菌 浮油收集”工艺,对运来的压裂返排液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普光气田页岩气开发区压裂复配;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暂存后进入站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普光气田页岩气开发区压裂复配。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以回收部分经分类回收,交由具有回收利用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必须统一分类收集后,作为填充材料充填场地、便道、路堤;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污泥进行固废危险性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废管理要求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第三方污泥处理单位处置,在未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污泥性质外,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及处置;浮油通过泵送暂存于站内浮油储罐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机油、罐底油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产生收集后密封桶装,即产即运,不在站内暂存,直接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弃土严格管理,随挖随填;保护施工范围周边的土地和植被,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临时占地的及时复耕复垦,对可以恢复的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尽量避开雨天和大风天;站场施工设置一定围挡,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量;弃土场先挡后弃,表土堆场做好遮盖及围挡措施,设置挡土墙和排水沟;坡面项目应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剥离的表土堆放于表土堆存场,采取覆盖措施,作为项目结束后覆土造地或绿化的回填表土;项目退役后,在相关设施拆除后,应对占地区进行植被复绿,按照复垦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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