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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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预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

达州普光化工园区

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欣立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普光功能区,在四川亿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基岩屑焚烧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内建设主要设施设备有水基岩屑暂存池1口(1#池,容积100m3新增),泥浆池2口(2#3#池,单口容积300m3依托原有),滤液池2口(4#5#池,单口容积200m3依托原有),应急池1口(6#池,容积200m3依托原有),沉渣池1口(7#池,容积100m3新增),板框压滤机2 台(新增)、配浆罐1个(新增)、渣浆泵1台(新增),并依托原二期(即钻井油基岩屑及含油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水基岩屑仓库,建设水基岩屑预处理生产线1条,预处理水基岩屑15万吨/年。水基岩屑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40%,部分进入原有一期(即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水基岩屑焚烧生产线处理,部分外运水泥厂处理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7.5%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及冲洗道路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保证施工期废气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通风并定期喷洒除臭剂,保证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保证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依托预处理区现有水基岩屑储存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区雨污分流,运营期地面冲洗废水进入水基岩屑预处理区泥浆池,进入泥浆池与水基岩屑混合一同压滤处理;压滤废水经沉淀后部分进入原有一期、二期碱液喷淋塔用作喷淋水,剩余部分进入原有二期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妥善处置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泥浆池固相沉淀物收集在7#池后,处理使含水率≤40%后运至原有一期岩屑仓库内,后期与干化的水基岩屑一起混合送入水基岩屑回转窑焚烧;滤液池中的沉淀污泥进入配浆罐与水基岩屑一同脱稳压滤处理;废药剂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废机油柴油、含油手套抹布暂存于原有二期油基岩屑仓库内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要求,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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