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年度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加工厂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2次/年 | |
2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零售商店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
3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餐饮饭店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
4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烟花爆竹经销商 | 1.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行为的巡查排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
5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1.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2次/年 | |
6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宅基地使用权人 、村民委员会或 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其他相关单 位和个人 |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 未经批准或骗 取批准占用土 地建住宅,违 反规划使用宅 基地,非法转 让宅基地,超 占面积或一户 多宅等 |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检查3家 | 1次/年 | |
7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燃气公司 |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检查1家 | 4次/年 | |
8 | 大成镇人民政府 | 辖区自建房屋厂房 | 对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检查 | 承重墙、钢筋、混凝土、墙体结构是否符合标准等 |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一款 乡(镇)人民政府 应当建立乡(镇)、村农村住房建 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检查3家 | 1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