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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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乙二醇装置工艺废气回收制高纯液态二氧化碳技改项目

达州普光化工园区

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盛德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达州普光化工园区,占地约5亩(厂区内现有空地),以一期MEDA吸附CO2后解析废气二氧化碳为原料,采用低温精馏法制高纯液态二氧化碳生产工艺,规划建设年产7万吨高纯液态二氧化碳技改项目。主要设备为液态二氧化碳制备、液态二氧化碳存储及液态二氧化碳装车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定期洒水降尘,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存采取遮盖措施,保证施工期废气达标排放。运营期MDEA脱CO2放空气经回收CO2后,管道送入厂区转化装置加热炉前的燃料气分离器中,分离后送至天然气加热炉燃烧,经1根60m排气筒排放,保证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大型机械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气流管线连接处采取柔性连接,保证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冲洗废水循环使用,冲洗结束排入厂区已建回用水站;原料气冷凝水通过装置区管道排入新建收集坑,从收集坑通过地下管线排放至初期雨水池,再抽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运营期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废焊条、废钢材等)可资源化利用的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运营期吹扫废渣与主厂区产生的吹扫渣一并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要求,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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