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镇2026年度检查计划
来源:普光镇
发布日期:2026-03-18
浏览次数: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年度检查频次

备注

1

普光镇人民政府

九小场所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1.消防安全2.用电安全3.设施管理4.制度落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现场检查

每月2家

每年不超过2次

 

2

普光镇人民政府

非煤矿山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1.证照与应急演练情况 2.设备与特殊作业 3.应急与人员配备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现场检查

每季度1家

每年不超过1次

 

3

普光镇人民政府

在建工地、拆除现场、物料堆放

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1.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 2.现场实体措施 3.应急和消防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现场检查

每半年1家

每年不超过1次

 

4

普光镇人民政府

酒店、网吧、人员密集场所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1.疏散逃生 2.消防设施 3.用火用电  4.管理台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

每月2家

每年不超过1次

 

5

普光镇人民政府

燃气经营企业、使用场所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1.储存配送 2.设施设备 3.用气操作、4.安全管理 5.应急处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现场检查

每月2家

每年不超过2次

 

6

普光镇人民政府

敬老院、福利院

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1.资质合规情况 2.安全管理 3.建筑与设施 4.人员配备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现场检查

每半年1家

每年不超过1次

 

7

普光镇人民政府

林区及周边区域、重点人群及重点设施

森林防火检查

1.责任落实情况 2.火源管控情况 3设施物资情况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

现场检查

每半年1次

每年不超过1次

 

8

普光镇人民政府

小作坊、小经营店、餐饮店及摊贩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1.资质与公示 2.人员与制度 3.环节与设施 4.原料与加工5.风险与应急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条、第四十条

现场检查

每月2家

年平均检查1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