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坝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来源:南坝镇
发布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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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各项扑火准备和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的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救援的出发点,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二)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森林火灾防范、处置能力,积极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南坝镇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森林防灭火指挥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同时指导辖区内各有林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科学扑救、安全第一。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3.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处置火情快速有效。

4.以半专业为主、群众为辅。建立以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扑火力量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强化对扑救森林火灾指挥体系和救援力量的专业能力培训。充分利用群众队伍熟悉地形、了解情况等优势,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保护居民和重要设施目标等,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区域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的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南坝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向   波  党委书记

              陈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黄高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蒋兴勇  党委副书记

                 谯祝贝  党委副书记

                 叶燕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许   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   胜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赟洁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小峰  副镇长

                 唐   欢  副镇长

                 陈月茹  副镇长

成    员:张一凡  办公室负责人

             王达军  财政所所长

             杨洪钧  应急管理办主任

             钟九余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赵文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康   敏  南坝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   洪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侯   杰  南坝林业站站长

             王   毅  南坝派出所所长

             陈传华  南坝消防救援站站长

             赖贞屹  南坝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任   兵  南坝供电所所长

             郝   忠  南坝电信支局局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工作职责:

1.指挥长:统筹指挥,负责协调、调度各部门、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决定扑火方案和措施,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2.副指挥长:负责扑火现场指挥,调度全镇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和应急资源,协助指挥长工作,及时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如具体位置、火势、山势、火场周边建筑、人员等情况),立即报告指挥长,提出处理扑火方案及建议。指挥长不在现场,则承担执行指挥长的职责职能,负责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二)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陈月茹

副主任:李赟洁

成  员:杨洪钧、侯杰、何平、陈吉刚、邹桂芳、王朝阳、杜贤荣、向芹、符玉兰、康丕琼

工作职责:森防指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及时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督促各应急工作组落实镇森防指的决定和指示。跟踪了解、掌握和报告火情动态,指导镇森防指查处打击组及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情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培训应急扑火队,开展森林扑火应急演练、督查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火设备设施养护工作,组织加强森林防火期的值班调度。

(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组

1.应急扑火组

组  长:李赟洁

副组长:杨洪钧

成  员:镇应急队、村(社区)应急分队

职  责:负责火灾扑灭工作,紧急制定及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动和调整扑火队伍,并及时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扑火进展情况,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现场火情,适时调整扑火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安排工作。

2.应急保障组

组  长:李赟洁

副组长:杨洪钧

成  员:何平、陈吉刚、向芹、邹桂芳、王朝阳、杜贤荣、杜俊松、郝忠

职  责:根据现场火情及应急扑火组扑火需要,做好装备、物资、机械等扑火供应保障,做好森林扑火工作电力和通信保障,保障火情现场扑火其他应急物资的供应,火情结束后,负责归集统计好各项设施设备。

3.交通保障组

组  长:周小峰

副组长:周洪

成  员:向明辉、综合执法队队员

职  责:负责维护现场周边区域的交通秩序,实行局部交通管制,指挥车辆停放,保障道路通畅,确保扑火救援车辆通行。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月茹

副组长:王达军

成  员:张一凡、余虹瑶、周克英

职  责:负责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储备、调拨、供用扑火救灾所需的食品、饮用水、生活用品、燃料等应急物资。

5.社会维稳组

组  长:蒋兴勇

副组长:王毅

成  员:万平、王娟娟、南坝派出所民警

职  责:负责火情周边群众转移和安置,负责火情现场群众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处置因火情发生的突发事件,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承办镇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6.舆情管控组

组  长:谯祝贝

副组长:张发彬

成  员:李超建、付琪、王楷

职  责:加强舆情管控,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承办镇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7.医疗救助组

组  长:唐欢

副组长:赖贞屹

成  员:南坝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救护组成员

职  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火情现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转运等工作。

8.查处打击组

组  长:蒋兴勇

副组长:王毅

成  员:南坝派出所民警

职  责:负责对阻挠扑火行为进行打击,负责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追究失火相关人员责任。

9.责任追究组

组  长:叶燕山

副组长:贺金钟

成  员:郝海超、郝杰阔

职  责:负责对森林防火应急响应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监督,并依纪依法问责。

四、森林火险区等级划分

根据全镇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和山火发生的频率,将全镇林区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火险区。

高火险区是森林资源丰富且集中连片、火险等级高的区域。主要包括石牛村、垛石滩村、双柏社区、尖包村、独树梁村、后坝村、二塘社区、石湾村、胡坪村、五龙村10个村。

中火险区是森林资源比较丰富、森林火险等级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包括观池村、丰乐村、墩子村、圣墩村、观河村、五道河村、天台村7个村。

低火险区是森林资源较少、火险等级相对较低的区域,主要包括龙文社区、临江社区、清泉社区、新桥社区、龙门村、董坪村、花滩社区、沙湾村、赤溪社区、解放社区、啸池社区、书苑社区12个村。

五、森林火灾监测预警

根据县级发布的高温、干旱、大风等森林火灾气象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结合森林分布和常年森林火灾发生规律,针对春节、清明、中元节等祭祀用火,春耕、秋播时节的农事生产用火,以及其他重要的火险等情况,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部门)印发森林火灾预警消息,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相关单位(部门)要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1.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当地群众扑火队伍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先期处置情况和了解动态情况,并及时将先期处置情况向指挥长报告,办公室值班电话:0818-5522010。

2.预案启动。森林火灾发生后,先期处置不能及时控制并扑灭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本预案及成立前线火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前线火场指挥部即成立。

(二)火灾扑救指挥流程

1.林区村组的村民及巡山护林人员,要见火即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有条件的也要见火即扑,力争把森林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村(社区)就近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现场最高行政职务的任指挥官,当发现山火无法控制,必须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山火半小时内尚未扑灭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4.当发现山火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人员、重要目标安全,必须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5.当山火一小时尚未扑灭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6.当发生镇内山火烧出时,要及时将火势情况报告毗邻乡镇,情况紧急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三)应急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以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区域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扑救。

1.扑救火灾。火灾发生地应就近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和调用应急物资,立即开展扑救,依托当地人力、物资和防火设施设备条件,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现场指挥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科学指挥,不得冒险进入火场,确保扑救人员安全。不得动用未经专业训练人员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当人员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3.救治伤员。组织南坝镇中心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及时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立即按预案应对,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道路畅通。

6.信息报送。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每小时定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2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镇级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迅速综合火情,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7.森林火灾信息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8.火场清理看守。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四)火灾现场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燃烧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火、无烟”后,现场指挥官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批准,由现场指挥官宣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七、火情调查总结评估

(一)火案查处。全镇山火案件的查处工作由南坝派出所负责。严格执行森林山火“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山火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一般火灾调查。一般森林火灾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站调查现场,查明原因及损失程度,并将火灾发生情况、整改措施书面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调查评估。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调查。

(四)约谈整改。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由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时约谈该村(社区)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五)责任追究。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26年2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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