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墩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三墩土家族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三墩土家族乡
发布日期: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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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府发〔2025〕118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部门: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精神,拟于2026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宣府发〔2025〕8号)要求,为高效、有序推进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农业发展新情况,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墩土家族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邓云洪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盛忠    副乡长

周  宣    副乡长

成  员:黄颖堃    统计工作站负责人

成  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工作办公室在统计工作站,具体负责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黄颖堃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全面统筹协调全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研究制定普查工作方案与重大决策,定期听取普查工作进展汇报,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与困难,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

(二)统计工作站

1.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普查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与业务指导。

2.制定详细的普查工作进度表与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与责任主体。

3.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业务水平与操作技能,确保普查数据准确、规范

4.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普查工作质量。

5.负责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与发布工作,建立完善的普查数据库。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在统计工作站指导下,具体实施农业普查各项任务,包括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对象确定、普查表填报指导等。

2.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3.协助统计工作站做好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查目的、意义与方法,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

4.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统计站,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解决方案。

5.负责普查物资的采购、管理与发放,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其他成员单位

1.财政所:负责普查工作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合理使用。

2.各村(居)委会: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协助做好普查对象摸底登记、普查表发放与回收等工作,为普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严格质量控制。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严格按照普查方案与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普查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院坝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查意义与要求,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提高普查对象参与度与配合度。

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三墩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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