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府发〔2025〕118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相关部门: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精神,拟于2026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宣府发〔2025〕8号)要求,为高效、有序推进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农业发展新情况,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墩土家族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职责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邓云洪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盛忠 副乡长
周 宣 副乡长
成 员:黄颖堃 统计工作站负责人
成 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工作办公室在统计工作站,具体负责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黄颖堃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全面统筹协调全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研究制定普查工作方案与重大决策,定期听取普查工作进展汇报,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与困难,确保普查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
(二)统计工作站
1.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普查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与业务指导。
2.制定详细的普查工作进度表与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与责任主体。
3.组织开展普查业务培训,提升普查人员业务水平与操作技能,确保普查数据准确、规范
4.定期对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普查工作质量。
5.负责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与发布工作,建立完善的普查数据库。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在统计工作站指导下,具体实施农业普查各项任务,包括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对象确定、普查表填报指导等。
2.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3.协助统计工作站做好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查目的、意义与方法,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
4.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统计站,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与解决方案。
5.负责普查物资的采购、管理与发放,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其他成员单位
1.财政所:负责普查工作经费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确保普查经费足额到位、合理使用。
2.各村(居)委会: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协助做好普查对象摸底登记、普查表发放与回收等工作,为普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严格质量控制。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严格按照普查方案与操作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普查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院坝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查意义与要求,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提高普查对象参与度与配合度。
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三墩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