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检查计划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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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王峻峰                               联系方式:13795698247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备注

1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1.房屋市政工程与道路等扬尘防治必须方案完善;2.措施有效;3.手续齐全;4.备案及时;5.人员落实和监控到位)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信息;
(二)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围挡;
(三)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硬化情况,对场地覆盖或者临时绿化情况,对土方集中堆放并按照规范覆盖或者固化情况;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情况;
(五)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密闭和覆盖情况;
(六)土方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总坪施工及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情况;
(七)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和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情况。

【地方性法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现场检查

2026年6月、2026年12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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