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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镇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塔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贺朝国 联系方式:18381975136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 对象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频次上限 | 备注 |
1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百货超市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2.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日常维护管理情况;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是否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场所内安全生产状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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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零售商店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2.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日常维护管理情况;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是否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场所内安全生产状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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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餐饮饭店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3.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2.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日常维护管理情况;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是否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场所内安全生产状况;6.核实信息统计与报告、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宣传教育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5.《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条、第四十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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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加油站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2.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2.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日常维护管理情况;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是否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场所内安全生产状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 现场检查 | 1月、7月。 | 2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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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学校 | 1.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2.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2.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日常维护管理情况;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是否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核实信息统计与报告、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宣传教育等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3.《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条、第四十条。 | 现场检查 | 6月、12月。 | 2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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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天然气公司 |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2.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现场检查 | 3月、9月。 | 2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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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内烟花爆竹经销商 | 1.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行为的巡查排查;2.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 1.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2.对消防设施、器材、安全标志日常维护管理情况;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4.是否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场所内安全生产状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 | 现场检查 | 每月检查1家。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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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1.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 1.查看是否违法占用基本农田;2.是否超出审批面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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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对渔业的检查。 | 查看是否违规捕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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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1.对农村饮水安全检查;2.对供用水单位的取水、供水和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查看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保证供水正常;2.供水水质、水量和水压;3.对供用水单位的取水、供水和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2.《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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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对环境保护隐患的检查。 | 对城镇居民、农村农户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巡查。 | 1.《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条;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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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1.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2.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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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辖区各类涉固废排放单位或个人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不含监测)。 | 1.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日常巡查;2.对场镇扬尘(施工、道路)等大气污染源开展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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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塔河镇人民政府 | 个人 | 对乡(镇)、村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检查。 | 开展房屋结构、外墙安全及地灾点房屋日常检查、巡查。 |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现场检查 | 不定期 | 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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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针对不特定的个人开展行政检查的,可不列明具体的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如交警开展查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