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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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宣汉县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提升公开质效为核心,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相关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原则,围绕群众关注的水利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保护利用等热点事项,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目录,强化标准引领,细化公开内容。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68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工作信息38条,公示公告12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16条。

(二)依申请公开。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准确公布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信息,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便捷畅通。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持续深化水利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保护利用等重点领域内容的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细化公开内容等方式,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2025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与其他栏目内容数据一致,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网站内容数据一致,保障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条理、高质量完成,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效能。

(五)监督保障。通过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督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具体经办人员及时参加培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跟进工作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检查通报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宣汉县水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若干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群众关心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公开程度不够,群众的知情权需进一步保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具体经办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专业性欠缺,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以及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公开人员的主动性,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增强信息时效性和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水务局2025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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