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清溪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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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清溪镇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通过镇政务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稳岗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保障了法定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全年通过各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清溪镇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优化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畅通了信函、当面提交、在线平台等多种申请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清溪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原则,明确信息内容审核、保密审查、政治导向把关等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失效、废止文件及时标注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及时修订更新《清溪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限,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二是强化数据同源管理,确保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维护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内部业务指导,定期对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信息公开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推动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覆盖面不足。对不同群众的政策需求把握不够精准,未能有效实现“政策找人”。部分解读产品的传播渠道仍主要依赖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一政务新媒体发布,面向农村地区、老年群体等的信息触达率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考核与责任传导机制有待完善。将信息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转化为各办公室主动公开自觉性的长效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民生领域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与“可用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仍存在表述专业性强、流程描述复杂等问题,未能完全转化为群众“一看就懂、一读就明”的指引,信息的实际“可用性”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拓展线下传播渠道。组织“政策宣讲员”利用村民会议、院坝会、企业走访等场景进行面对面解读,并通过村村响广播、村级公示栏等渠道定向投放图文简版信息。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纳入对各办公室及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三是推行民生信息办事指南一体化改造。要求涉及重大民生信息的部门对面向公众的办事指南、公开信息进行白话解读和流程图示化改造,提升信息的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清溪镇2025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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