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宣汉县三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2551049927R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西延路拆迁安置房B栋第一层东至西第四、五号门市
二、基本情况
经查:当事人宣汉县三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对涉案9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示,隐瞒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三、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第557条,物业服务人员未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情形,其计算基准为给予警告。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第558条,本机关:1、对当事人未在名悦华府小区、万象城小区、山水人家小区、汉洲国际花园小区、龙城安置房、百节溪安置房、检察院安置房、幸福家园安置房、石坝湾安置房9个小区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予以警告;2、对当事人在万象城小区、山水人家小区、汉洲国际花园小区、龙城安置房、百节溪安置房、幸福家园安置房、石坝湾安置房、名悦华府小区隐瞒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行为,共处罚款14453.23元。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