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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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宣市监处罚(2025)195号

宣汉县巴山四季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宣汉县巴山四季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我局接达州市特种设备监管检验所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意见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位于宣汉县普光经开区柳池工业园区方斗食品加工区的宣汉县巴山四季食品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贯流式承压蒸汽锅炉,设备代码:110010150202100184,使用登记编号:锅10川Q00100(23),存在安全阀失效,无校验合格标识压力表无检定合格标识,未提供持G3证的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排污管泄漏等问题;杀菌锅,设备品种:第一类压力容器,设备代码217037G02202200127,使用登记编号:容17川Q01966(22),存在安全阀其整定压力超设备的设计压力,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未持有R1操作人员证等问题。上述设备检测不合格要求立即整改。
2025年6月16日.我局接宣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提醒敦促函发现该公司任然存在电脑杀菌锅(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超期未检,且仍在使用,安全阀校验已过期等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该公司正在生产; 2:该公司正在使用上述检测不合格的贯流式承压蒸汽锅炉和杀菌锅(快开门式压力容器);3、该公司正在使用的叉车,提供了该车检验报告.下次检验日期2026年4月,但是该叉车未进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上牌照,操作人员无有效的操作人员证件。该公司涉嫌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65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已履行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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