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牵头负责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承担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二)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五)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十六)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七)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十八)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县委农办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县委农办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研究、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把关涉农政策文件,牵头推动县委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落实、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考评激励,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统筹协调指导乡村振兴工作。
(3)县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乡村产业振兴、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
(4)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关工作。推动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
2.与县经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全县烟草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烟叶种植等相关工作。县经信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3.与县文体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体旅游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4.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5.与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中药资源普查,提出中药材资源保护建议,指导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和生产技术。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发展保护中心)负责划定野生药材保护区,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机构23个(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为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纳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2.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3.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6.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7.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9.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10.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1.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2.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3.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4.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5.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6.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7.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8.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9.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0.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1.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2.宣汉县水产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1136.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1464.56万元,增长4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11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46.67万元,占9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0万元,占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113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63万元,占1.6%;项目支出69992.05万元,占9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71136.6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增加21464.56万元,增长4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4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676.3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4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23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34.53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67813.36万元,占9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6.9万元,占0.8%;住房保障支出71.82万元,占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7.84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904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1.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10.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485.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465.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46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190.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35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73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19495.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52.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2.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51.0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04.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88.2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6.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1.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7.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6.8万元,下降48.7%。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7万元,占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6.13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为确保行驶安全,减少公车使用频率,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指导督查农业工作、涉农项目监管、农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67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力行节约,减少接待批次、降低接待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重庆市肉牛屠宰协会来宣开展肉牛产业发展调研2、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刘永红副院长一行来宣调研3、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来宣考察肉牛园区4、农业农村部来宣交叉复核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11.74万元,下降7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6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53万元,下降1.3%。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部门专项)和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部门专项)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32组织事务(款):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205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504成人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支出。
2050404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成人广播电视教育的支出。
1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8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补助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1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30110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130119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130148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130153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9目标价格补贴(款):反映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14.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21602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2201粮油物资事务(款):反映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22019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17.229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单位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机构职能。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推荐、评审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渔)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编制79人、年末实有人数53人。
二、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为711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4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0万元;决算报表收入为711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4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0万元。
(二)支出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为711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46.67万,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090万元;决算报表支出为7113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46.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090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单位预算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预算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绩效目标编制上要数比较完整,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并且在单位集体会议上研究决策各项开支情况。在预算目标执行上,完成率是100%。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等科目的开支上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3.财务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作、纪律、财务、内控等基本制度,使我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4.资产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5.采购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要求,规范采购流程,完善审批手续,并确保采购商品及服务质量,以提高采购资金使用率。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98.2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
1.项目决策。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按规定履行了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匹配;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常年项目完成时效目标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实际完成时间于2024年12月27日,目标完成比例100%。
3.目标实现。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动物疫病实验室运行稳定;全县秸秆青贮及利用技术指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导;保障全县农机监管经费投入,确保了全年全县道路外农机事故发生率为零,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更新农民生产理念和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操作技能,提升农副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严监管,确保全县农作物生产用种安全,强推优,搞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及展示推广;确保流行性病害不扩散蔓延、迁飞性害虫不起飞危害、重大病虫不暴发成灾、阻截检疫性有害生物稻水象甲疫情在我县的蔓延扩散、规范我县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控质量,抓好种子质量抽检及农作物转基因检测;深入推进全县茶果产业持续性发展,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病虫害控制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阻击与防控工作等。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①.通过建立巡查机制,387家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展监管巡查5800余批次,检查生产主体800家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9万余张。②.开展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印发豇豆标准化种植及规范用药宣传资料2000份。开展豇豆农药残留胶体金专项监测30批次,合格率100%。③.完成全县1.3批次/千人1235个样品定量监测,合格率100%;完成定性抽检农产品4800批次,合格率99.6%(其中胶体金快速检测48批次,合格率100%),瘦肉精检测样品1.1万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快速检测380个,合格率100%。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农资门店210家,其中18家农资门店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处罚金额2500元。⑤.引导企业申报“两品一标”认证,有效期内“两品一标”农产品41个、名特优3个、农耕农品5个、纳入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产品2个。新申报绿色食品6个。⑥.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开展入户宣传218余户、开院坝会7次、广场宣传2次,共培训人员480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一起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中按年初预算、年中评估等程序执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1分。
在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布置,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主裁判议上,由于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改进建议。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成因,有针对的开展问题分析,找准本质原因。加强检查督促,开展项目与财务工作相结合的检查行动,确保整改效果。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51172223T000009344506-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部门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 | 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三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农业兴县”战略,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77.27 | 177.27 | 177.27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7.27 | 177.27 | 177.2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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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组织发展蜀宣花牛 | ≥ | 8000 | 头 |
| 15 |
|
| |||||||||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 = | 3 | 个 |
| 15 |
|
| |||||||||||
质量 指标 | 农机化道路建设验收 | ≥ | 200 | 公里 |
| 15 |
|
| ||||||||||
时效 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 = | 100 | % |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农户 | ≥ | 80000 | 户 |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 ≥ | 90 | % |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通过此项工作开展,确保了“三农”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51172223T000009344529-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部门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 截至2024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总要求,统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建立巡查机制,387家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展监管巡查5800余批次,检查生产主体800家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9万余张。 二是完成全县1.3批次/千人1235个样品定量监测,合格率100%;完成定性抽检农产品4800批次,合格率99.6%(其中胶体金快速检测48批次,合格率100%),瘦肉精检测样品1.1万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品快速检测380个,合格率100%。 三是开展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印发豇豆标准化种植及规范用药宣传资料2000份。开展豇豆农药残留胶体金专项监测3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农资门店210家,其中18家农资门店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处罚金额2500元。 五是引导企业申报“两品一标”认证,有效期内“两品一标”农产品41个、名特优3个、农耕农品5个、纳入四川省农业品牌目录产品2个。新申报绿色食品6个。 六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开展入户宣传218余户、开院坝会7次、广场宣传2次,共培训人员480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5.00 | 15.00 | 15.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 | 15.00 | 1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 | ≥ | 12 | 场次 |
| 15 |
|
| |
培训37个乡镇监管检测执法从业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 = | 37 | 个 |
| 20 |
|
| |||
质量指标 | 质检结果公开率 | = | 100 | % |
| 15 |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环境污染率 | ≥ | 90 | % |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畜产品市场稳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 ≥ | 90 | % |
| 15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 | 150000 | 元 |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通过此项工作开展,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