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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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22

第五部分附表.........................................................3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7)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7)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宣汉县计量测试所

3、宣汉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宣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5、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80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94.35万元,下降9.3%。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减少以及人员退休、调离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3.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0.48万元,占84.1%;项目支出762.71万元,占15.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80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494.35万元,下降9.3%。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以及人员退休、调离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各减少494.35万元,下降9.3%。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减少以及人员退休、调离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8.73万元,占总数的7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9.55万元,占15.8%;卫生健康支出142.63万元,占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8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284.28万元,占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8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387.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27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66.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5.8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4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5.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5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7.33万元,下降25.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17.58万元,下降26.8%。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报废2辆执法执勤用车,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公务用车待报废。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0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专用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查处相关经济违法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2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较少,本年接待任务较上年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3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领导督导、检查工作13批次,1.3万元;上级领导调研4批次,0.52万元;其他日常接待10批次,0.7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62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56.95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等减员,导致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机构运行所需空调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0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专用车辆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专项)、市场监管经费(部门专项)、知识产权经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药品监管(上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批,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等方面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依据达市委办[2019]12号《关于印发<宣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建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组成,现下属独立编制事业单位5个,其中宣汉县计量测试所、宣汉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宣汉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宣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7.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4年末,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下属单位有公务员编制1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共计237人。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共计205人,离退休人员136人,供养遗属13人。2024年度调入6人,公招8人,调出9人,退休1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收入4803.2万元,决算报表收入4803.2万元。

(二)支出情况。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4803.2万元,决算报表支出4803.2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

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局机构的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市场监管执法,查处了各类违反质量、标准、计量、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负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药品监管,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监管及检验检测技术支持能力提升;加大“两品一械”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识别防范风险的意识;假冒伪劣药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公众对药品生产监管满意度不断提升。  通过全年各类项目的实施,均顺利完成了年度目标,预算资金均达到了使用效果,自评得分14分。

2.预算管理

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单位全部收入统筹安排,按进度序时支付,年终无结余,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自评得分22分。

3.财务管理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岗位设置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部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存在一处问题,即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自评得分9分。

4.资产管理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15.62%,上年闲置资产本年已报废,资产使用、管理均符合相关要求。自评得分8分。

5.采购管理

本年预算政府采购资金4.98万元,全部用于采购空调支出。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48.1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阶段(一次性)项目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86.1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1.项目决策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申报程序合规,基本按规定履行了评估论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较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部门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自评得分11分。

2.项目执行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不存在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其中85.17万元由于未达到支付条件未予及时支付,结转至2025年度予以支付。自评得分5分。

3.目标实现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效益指标均已完成,且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10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均由相关业务股室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布置、方案下达,并由市局相关科室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和开展绩效评价。

严格按照上级及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和组织了以上项目的实施,确保了2024年12月底前全面有效地完成,做到了专款专用和专项核算,做好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良好,自评得分84分。

(二)存在问题。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率低,财务人员力量不足,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等。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2.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人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附件2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完成对“转企升规”企业进行财政奖励工作。

依据以上职能职责设立该项目,主要工作任务为:完成“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至少200户。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由宣汉县市场监管局为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由计审股配合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各自业务工作的任务布置、方案设置及下达,由各业务股室及各市场监管所完成项目的实施,由计审股开展绩效评价。

“转企升规”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安全使用。明确项目资金管理的原则,如专款专用、注重绩效、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等,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支出管理:明确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标准、程序等,对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监督与检查:建立项目资金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转企升规”资金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包括:

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满意度、民众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我局202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7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转企升规”财政奖励支出。截止2024年底,资金拨付78万元,已使用完毕,全部为其他对企业补助。

项目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及考虑因素:

1、公平原则:确保资金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公正,避免偏袒或排斥任何相关方。

2、效益原则:优先考虑那些能够为项目带来最大效益的活动或支出。

3、风险原则:将项目风险因素纳入考虑,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且风险可控。例如,在购置新设备时,需要考虑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供应商的信誉等因素,以降低设备故障或供应中断的风险。

4、节约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和可行性,合理控制项目支出,避免浪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数量指标。完成个体户“转企升规”≥200户。

(2)时效指标。目标任务均于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

  (3)成本指标。个体户转为非公司制企业奖励为2000元/户;个体户转为公司制企业奖励为6000元/户。

(4)经济效益指标。提升企业竞争力90%以上、资金管理制度健全。

(5)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度、民众满意度85%以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系统、全面地回顾和分析项目执行过程及其成果,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评估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发现项目实施中的亮点与不足,为未来的项目规划、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可量化?项目资金支出是否合规、合理、有效?项目实施过程是否遵循了既定计划和程序?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如未达到,原因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哪些挑战和困难?是如何应对的?项目成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推广价值?

2、评价重点聚焦于项目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如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质量控制、社会影响等方面,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三)评价选点。

在进行项目绩效自评时,为了确保评价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通常会选择一定数量的抽样点位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抽样点位的选择应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评价需求,确保覆盖项目的各个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方案确定具体抽样点位情况,包括不同类型的项目执行单位、不同区域的受益群体等。

(四)评价方法。

单位自评法:由本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评,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手资料和数据。

(五)评价组织。项目绩效自评的组织工作由本单位专门的评价小组负责,小组成员通常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评价方案和计划;

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数据分析等;

编写评价报告,提出评价结论和建议;

协调解决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算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基本符合资金管理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项目规划论证符合中央、省、市有关决策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比较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基本相匹配。自评得分15分。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基本符合管理要求;项目按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级部门对市县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到位,不存在对市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自评得分16分。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及时、单位执行及时;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不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评得分6分。

4.项目结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实际完成时间在计划完成时间内。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符合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各类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自评得分8分。

2.民生保障。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科学合理、均衡公平;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达85%以上。自评得分9分。

3.基础设施。无

4.行政运转。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基本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自评得分9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下达数量指标完成率100%;下达质量指标达标率100%;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14分。

四、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项目实施情况总体为良,自评得分8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缺少专业工作人员,绩效评价工作业务不熟练,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等。

六、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

2.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人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3.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附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3T000007997675-“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

主管部门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转企升规”财政激励200户。

完成“转企升规”财政激励296户。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296户“转企升规”企业完成了财政奖励支付。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8

78.00

100%

10

10

年中追加下达“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78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8

78.00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个体户“转企升规”

200

户(套)

296户

30

23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365

≤365天

10

8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个体户转为非公司制企业

 =

2000

元/户

2000元/户

10

10

 

成本指标

个体户转为公司制企业

 =

6000

元/户

6000元/户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企业竞争力

90

%

90%

10

8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性

定性

健全

 

健全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85

%

85%

10

9

 

合计

100

86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为86分。通过项目的实施,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存在问题

缺少专业工作人员,绩效评价工作业务不熟练。

改进措施

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孙静

财务负责人:郭望舒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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