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宣汉县信访局部门决算
来源:宣汉县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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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p4-5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p5-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p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p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p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8-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1-1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p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p14-18

第四部分附件p18-40

第五部分附表p4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3)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4)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信访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6)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向相关责任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7)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信访局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 1个,其中行政机构 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98.15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1.06万元,减少9.3%。主要变动原因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49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8.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49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376.43万元,占75.56%;项目支出121.72万元,占24.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8.15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1.06万元,减少9.3%。主要是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06万元,减少9.3%。主要变动原因是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65万元,占81.8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4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14.23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29.43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98.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23万元、津贴补贴57.28万元、奖金9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基本医疗费12.71万元、补助医疗0.96万元、住房公积金29.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54万元。
  公用经费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维护费1.5万、租赁费2.12万元、培训费1.9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7.61万元、其他交通费7.3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7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下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部门督查、检查以及友好县业务学习、党建活动等接待。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督查、检查、业务指导;兄弟县业务学习、党建活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宣汉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万元,比2023年减少6.37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宣汉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万元,用于购买法律服务支出6万元,用为群众法律咨询提供便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宣汉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信访维稳项目(项目名称)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信访维稳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政府机构(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政府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生活补助(款):指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

1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政府机构(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政府机构(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宣汉县委群众工作局(宣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成立于2007年7月,2019年4月更名为宣汉县信访局。宣委办发〔2019〕45号文核定单位全额财政预算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人。核定宣汉县群众接待中心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人。已取消公务用车。局内设办公室、来访股、办信股(网络投诉股)、督查督办股(复查复核股)、另负责县委接访室、县政府接访室、代管县长热线办公室,下设群众接待中心。编制内没有公务用车。

(二)机构职能

1.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3.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

4.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信访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向相关责任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7.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4年末,宣汉信访局部门(单位)编制数20人,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21人,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宣汉县信访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数498.15万元,决算报表收入498.15万元,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情况

宣汉县信访局(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498.15万元,决算报表支出49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7.65万元,占8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46.84万元,占9.4%,医疗卫生支出14.23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29.43万元,占5.91%;2024年无结转结余,较2023年减少51.06万元,减少9.3%。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宣汉县信访局(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3-5个核心职能目标,对职能目标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

(1)强化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进村入户、走访摸排等做法,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共排查矛盾纠纷486件,及时化解率达90.9%。二是不断畅通信访渠道。牵头落实县级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活动,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群众132批244人次,督促责任单位解决信访事项114件;开展干部职工窗口接访活动,参与一线接访176人次。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以“最多访一次”为目标,推行“马上办、办就办好”工作法,信访部门及时转交群众诉求,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初次信访案件化解率达86.3%。10月15日,我县信访工作经验《牢把初信初访关  信访工作提质效》被人民网刊登。

(2)开展进京赴省专项治理。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进京赴省治理工作,对进京访形势、案件化解、重点人员稳定等进行研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二是严格督导问效。对赴省进京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宣汉县赴省进京走访信访事项督查办法(试行)》实行通报约谈制度,并进行实地督导。发出专项通报13次,约谈相关责任人13名。三是履行“三项建议权”。对工作不力造成进京赴省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三项建议权”,对东乡街道等3个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建议,向县纪委移送案件1件。

(3)坚持信访积案攻坚。一是全面梳理积案存量。年初,对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共43件积案被纳入2024年专项整治。二是印发整治方案。2月底,印发了《宣汉县突出涉稳信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对各包案领导进行提示。三是牵头协调化解。县信联办牵头定期调度通报43件积案化解情况,并组织相关单位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已推动化解或部分化解26件,落实稳控17件。

(4)抓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一是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参与省级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10期,市级、县级培训各2期,参训人次250余人次。二是严格受理办理程序。按照国家信访局制发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等规定,坚持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律师参与协调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1件,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全力引导至行政三级办理,已复查信访事项28件。三是不断规范信访秩序。配合政法机关加强对违法信访行为的处置力度,牵头组织50余名信访干部旁听法院对违法信访公开审理1次。今年以来,配合政法机关对违法信访刑事打击2人次,行政拘留5人次,形成良好震慑效果。

(5)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省委第二巡视组进驻达州后,及时召开全县信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巡视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制定了《宣汉县配合省委十二届第五轮巡视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压实了各方责任。同时,牵头全力配合做好巡视组案件的交办、督办、报告等工作,截至11月14日,共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信访诉求类案件106件(包含协办件2件,重点件2件),涉及责任单位41个,均逐一向包案县领导书面报告,已办结上报87件,其余案件正按要求有序办理中。

(6)加强信访服务保障。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牵头组建了驻京驻蓉驻达工作专班,通过信访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疏导管控、信访信息收集研判、专班应急劝返处置等举措,实现了会议期间我县群众“零进京零赴省”目标。同时,全力配合做好了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共参与信访维稳100余次,均圆满无错漏,有力维护了宣汉形象。

2.预算管理。围绕预算编制质量、单位收入统筹、支出执行进度、预算年终结余、严控一般性支出进行绩效分析。

宣汉县信访局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我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支出严格按进度进行支付,年终无结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围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

 宣汉县信访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出纳、分管领导,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票据审签、申报、支付等程序进行支付。

4.资产管理。围绕人均资产变化率、资产利用率、资产盘活率进行绩效分析。

我单位2024年末部门固定资产原值59.679万元,其中净值11.1495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050084万元,无负债。目前,所有资产均在使用中。

5.采购管理。

宣汉县信访局2024年未新添资产。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6.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无结余。

1.项目决策。围绕决策程序、目标设置、项目入库进行绩效分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社会的发展以及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群众到各级政府反映诉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及环境,成立了各级信访机构,预算了信访维项目资金96.8万元,由宣汉县信访局具体负责实施。

2.项目执行。围绕资金执行同向、项目调整、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

该项目资金用于驻京驻蓉365天值守差旅发放;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节日维稳住宿、租车、飞机、差旅费用报销;全县重大活动维稳租车、差旅报销;下乡约见信访人、督查信访事项、处理信访事项等租车、差旅费;广场接访活动的《信访工作手册》、《信访法治化建设》“流程图”、手册及宣传资料的印制等。2024年12月底全部支付出去,还存在资金欠缺的情况。

3.目标实现。围绕目标完成、目标偏离、实现效果进行绩效分析。

(1)强化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进村入户、走访摸排等做法,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共排查矛盾纠纷486件,及时化解率达90.9%。二是不断畅通信访渠道。牵头落实县级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活动,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群众132批244人次,督促责任单位解决信访事项114件;开展干部职工窗口接访活动,参与一线接访176人次。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以“最多访一次”为目标,推行“马上办、办就办好”工作法,信访部门及时转交群众诉求,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初次信访案件化解率达86.3%。10月15日,我县信访工作经验《牢把初信初访关  信访工作提质效》被人民网刊登。

(2)开展进京赴省专项治理。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进京赴省治理工作,对进京访形势、案件化解、重点人员稳定等进行研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二是严格督导问效。对赴省进京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宣汉县赴省进京走访信访事项督查办法(试行)》实行通报约谈制度,并进行实地督导。发出专项通报13次,约谈相关责任人13名。三是履行“三项建议权”。对工作不力造成进京赴省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三项建议权”,对东乡街道等3个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建议,向县纪委移送案件1件。

(3)坚持信访积案攻坚。一是全面梳理积案存量。年初,对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共43件积案被纳入2024年专项整治。二是印发整治方案。2月底,印发了《宣汉县突出涉稳信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对各包案领导进行提示。三是牵头协调化解。县信联办牵头定期调度通报43件积案化解情况,并组织相关单位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已推动化解或部分化解26件,落实稳控17件。

(4)抓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一是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参与省级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10期,市级、县级培训各2期,参训人次250余人次。二是严格受理办理程序。按照国家信访局制发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等规定,坚持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律师参与协调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1件,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全力引导至行政三级办理,已复查信访事项28件。三是不断规范信访秩序。配合政法机关加强对违法信访行为的处置力度,牵头组织50余名信访干部旁听法院对违法信访公开审理1次。今年以来,配合政法机关对违法信访刑事打击2人次,行政拘留5人次,形成良好震慑效果。

(5)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省委第二巡视组进驻达州后,及时召开全县信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巡视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制定了《宣汉县配合省委十二届第五轮巡视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压实了各方责任。同时,牵头全力配合做好巡视组案件的交办、督办、报告等工作,截至11月14日,共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信访诉求类案件106件(包含协办件2件,重点件2件),涉及责任单位41个,均逐一向包案县领导书面报告,已办结上报87件,其余案件正按要求有序办理中。

(6)加强信访服务保障。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牵头组建了驻京驻蓉驻达工作专班,通过信访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疏导管控、信访信息收集研判、专班应急劝返处置等举措,实现了会议期间我县群众“零进京零赴省”目标。同时,全力配合做好了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共参与信访维稳100余次,均圆满无错漏,有力维护了宣汉形象。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重点工作全面保障。在全国、省、市“两会”以及其他重要敏感节点,制发《关于做好全国、省、市“两会”信访保障工作的通知》,同时加强同公安、政法等单位衔接协调,强化对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调度,在强推进、抓防范上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顺利完成了会议及活动期间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全力做好县委县政府重要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场所专班值守、重点单位强化调度,有力维护了宣汉形象。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均已建立。凡是采购物品均有严格的采购程序,任何物品需事先向办公室申报,领导审签后方能凭采购单采购物品,财务上凭领导审批单给商家结账。日常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等均是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资金均是专款专用,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也是合法合规。我局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的网址对2024年预算进行了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全年预算较为符合实际、合理、科学。自评得分94分。

(二)存在问题。

在单位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合单位工作的实际;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状况,导致年底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拍脑袋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3.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对结余资金需调整用途的同样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做到资金支付,预算现行,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4.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附表1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宣汉县信访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458.73

458.73

0


年度总体

目标

宣汉县信访局负责全县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日常信访事项接访工作;负责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落实处理情况;负责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负责北京驻京办、成都驻蓉办信访值班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两会及重大活动值守工作;负责县上重要活动维稳工作;负责代理县长信箱工作;负责培训全县信访干部工作;协调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信访督查、调研工作;接受中央、省、市临时巡视工作中的一系列接访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宣汉县信访局负责全县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日常信访事项接访工作;负责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落实处理情况;负责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负责北京驻京办、成都驻蓉办信访值班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两会及重大活动值守工作;负责县上重要活动维稳工作;负责代理县长信箱工作;负责培训全县信访干部工作;协调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信访督查、调研工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3、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

4、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信访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向相关责任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7、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待群众

1000

人次

10

2620


办理信访件

2500

10

2104


数量指标

业务培训

100

人次

10

320


数量指标

领导信箱

100

10

240


数量指标

信访处突

100

人次

10

468


 

数量指标

减少越级访

80

人次

10

114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良好风气

定性

优良中差

10


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定性

优良中差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96%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社会的发展以及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群众到各级政府反映诉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及环境,成立了各级信访机构,预算了信访维项目资金96.8万元,由宣汉县信访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总体目标

(1)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3)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4)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交办信访事项,向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和到县委、县政府的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信访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6)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向相关责任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7)综合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信访业务培训。(8)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年度绩效目标

宣汉县信访局负责全县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日常信访事项接访工作;负责交办督办重要信访事项落实处理情况;负责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负责北京驻京办、成都驻蓉办信访值班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两会及重大活动值守工作;负责县上重要活动维稳工作;负责代理县长信箱工作;负责培训全县信访干部工作;协调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信访督查、调研工作;接受中央、省、市临时巡视工作中的一系列接访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用于驻京驻蓉365天值守差旅发放;全国、省、市、县两会等重大节日及敏感节点维稳住宿、租车、飞机、差旅费用报销;全县重大活动维稳租车、差旅报销;下乡约见信访人、督查信访事项、处理信访事项等租车、差旅费;广场接访活动的《信访工作手册》、《信访法制化》等宣传资料的印制等。2024年12月底全部支付出去,还存在资金欠缺的情况。

1.组织实施情况

信访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将信访维稳专项资金用于驻京、驻蓉常年值守工作,重大活动、节日维稳工作,处理业务工作;宣传、督查工作等信访维稳工作。

(四)目标绩效目标设置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宣汉县信访局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县信访局1个单位,本次评价选取了1个单位开展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点个数占项目点总数的100%;评价资金96.8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100%。

(四)评价方法

运用比较法、实地踏勘、问卷调查、资料查证与复核等方法对资金流向、对象范围、实施结果进行分析,通过整理、汇总、复核相关数据资料,结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评价组织

成立单位评价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评价小组负责人,由财务人员具体承办具体的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对信访维稳工作(部门专项)项目实行项目入库、审核。

2.项目管理。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服务。为党分忧。

3.项目实施。信访维稳(部门专项)96.8万元。

4.项目结果。完成了广场大接访活动,对信访法制化进行了全面宣传和贯彻。印刷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图”1600份,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册子500本,信访法治化工作手册150本,来访登记薄500本,信访法治化宣传手册5000本,依法衣柜信访“路线图”100本,打击违法上访宣传单2000张,进行了有效宣传。完成了北京、成都365天值守,完成了全国、省、市、县重大节日的值守,对重要信访事项进行了有效协调及督导,维护了社会稳定,本项目目标完成率100%。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根据专项预算项目资金支持对象选择所属指标进行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围绕符合性、成长性、经济性进行绩效分析。

2.民生保障。围绕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总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

3.基础设施。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及依法上访、打击违法上访等为群众提供接访场所、制作宣传展板、印刷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

4.行政运转。

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让群众苦有地方诉、冤有地方说、事有地方解决,宣汉县信访局不但365天驻京、驻蓉派人值守、群众接待中心时时开放,同时还实地督导、协调解决老百姓合理诉求。宣汉县信访局维稳项目资金用于维稳和信访工作宣传。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要求,驻京驻蓉工作派两人常年值守,全国、省、市两会及大运会等重大节日信访局带工作组值守;开展广场大接访,印刷《信访工作条例》、走访须知,信访法治化等资料。使用合规方面。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积极接访及劝返。群众到县及以上走访812批2620人次,分别是:进京走访21批22人次,赴省走访32批45人次,到市走访71批198人次,到县走访688批2355人次。

2.及时办理各种渠道信件。群众通过投诉平台、领导信箱、留言、来信等方式信访总计2104件(条),其中领导信箱240件,投诉平台、来信、网上留言等1864件。

3.强化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进村入户、走访摸排等做法,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能够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共排查矛盾纠纷486件,及时化解率达90.9%。二是不断畅通信访渠道。牵头落实县级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活动,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群众132批244人次,督促责任单位解决信访事项114件;开展干部职工窗口接访活动,参与一线接访176人次。三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以“最多访一次”为目标,推行“马上办、办就办好”工作法,信访部门及时转交群众诉求,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初次信访案件化解率达86.3%。10月15日,我县信访工作经验《牢把初信初访关  信访工作提质效》被人民网刊登。

4.开展进京赴省专项治理。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定期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进京赴省治理工作,对进京访形势、案件化解、重点人员稳定等进行研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二是严格督导问效。对赴省进京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宣汉县赴省进京走访信访事项督查办法(试行)》实行通报约谈制度,并进行实地督导。发出专项通报13次,约谈相关责任人13名。三是履行“三项建议权”。对工作不力造成进京赴省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三项建议权”,对东乡街道等3个单位发出改进工作建议,向县纪委移送案件1件。

5.坚持信访积案攻坚。一是全面梳理积案存量。年初,对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全县共43件积案被纳入2024年专项整治。二是印发整治方案。2月底,印发了《宣汉县突出涉稳信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对各包案领导进行提示。三是牵头协调化解。县信联办牵头定期调度通报43件积案化解情况,并组织相关单位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已推动化解或部分化解26件,落实稳控17件。

6.抓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一是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参与省级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10期,市级、县级培训各2期,参训人次300余人次。二是严格受理办理程序。按照国家信访局制发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等规定,坚持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律师参与协调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1件,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全力引导至行政三级办理,已复查信访事项28件。三是不断规范信访秩序。配合政法机关加强对违法信访行为的处置力度,牵头组织50余名信访干部旁听法院对违法信访公开审理1次。今年以来,配合政法机关对违法信访刑事打击2人次,行政拘留5人次,形成良好震慑效果。

7.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省委第二巡视组进驻达州后,及时召开全县信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巡视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制定了《宣汉县配合省委十二届第五轮巡视信访维稳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压实了各方责任。同时,牵头全力配合做好巡视组案件的交办、督办、报告等工作,截至11月14日,共收到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信访诉求类案件106件(包含协办件2件,重点件2件),涉及责任单位41个,均逐一向包案县领导书面报告,已办结上报87件,其余案件正按要求有序办理中。

8.加强信访服务保障。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牵头组建了驻京驻蓉驻达工作专班,通过信访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疏导管控、信访信息收集研判、专班应急劝返处置等举措,实现了会议期间我县群众“零进京零赴省”目标。同时,全力配合做好了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共参与信访维稳100余次,均圆满无四、评价结论

全年项目预算较为符合实际、合理、科学。自评得分良。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预算资金9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6.8万元,到位率100%。信访维稳有不可预见性,维稳任务会随着信访事项及大型活动的开展增加开支、调整开支,存在项目资金严重不足。宣汉县信访局信访维稳专项所需经费约150万元,预算经费96.8万元,每年需向县委、县政府及财政临时报告申请经费。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针对指标文件下达工作,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指标文的下达;三是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宣汉县信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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