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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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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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目概况

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钢渣回收利用中试项目

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功能区

四川中汉众鑫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经济开发区柳池功能区,新建电炉钢渣回收利用中试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包括1台熔化炉及配套的水淬系统、1条皮带传送机、1台磁选机,及原料堆场、中转堆场、成品堆场,年中试最大利用电炉钢渣2000吨,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环保、仓储、办公等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的5%。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架设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现场运输车辆设置临时冲洗设施。运营期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熔化炉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氧化法脱硝”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车间均配套喷淋装置,并位于封闭生产厂房,堆场两侧均设置不低于物料堆存高度围挡,装卸过程均采取喷淋装置降尘;项目以生产车间(整体)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并通过绿化隔音,确保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机械保养冲洗水、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清洗进出场地车辆轮胎、车身等,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初期雨水、脱硝塔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钢渣水淬系统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柳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道路、绿化及平整土地;可回收利用的废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废油漆桶、剩余油漆溶剂、废环氧树脂桶、剩余环氧树脂溶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成品钢渣粉、布袋除尘灰定期送环保手续齐全的水泥厂处理;磁性物质定期交由航达钢厂回收;废耐火砖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检修用废机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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