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安委〔2024〕9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主要任务
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确保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发现隐患的按期整改率达到100%。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零撤销、零败诉。
(一)总体任务
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执法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为牵引,以发生事故企业、行业重点企业、中央在宣企业、省属重点企业以及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为重点对象,以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为重点内容,注重管理细节,加强动态监督检查,查找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着力解决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的本质性、深层次问题,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重点任务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厂房、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自动化控制等进行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近年来发生过事故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2.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流向管理、超量储存、“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等进行合法性检查。
3.非煤矿山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生产建设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现状图等是否相符,边坡安全管理等。
4.工贸行业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对照应急管理厅部署的十大高风险领域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并对工贸行业使用和存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行政执法工作日安排
2025年全年365天,共52周零1天,每周法定双休日2天,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共13天,法定双休日共104天,法定工作日共248天(365-13-104=248天)。
依据有关规定,局机关基础股、危化股、油气股、执法大队等股室(队)持证并列入监督检查计划人员共16人,全局列入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计划的总法定工作日为3968天(248天 c 16人=3968天),具体详见附件1。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计划为671天。主要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对列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计划为1372天。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配合实施行政许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计划为1925天。包括机关应急值守、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等。
三、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安排
(一)监督检查安排。主要包含基础股、危化股、油气股、执法大队等股室(队)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任务(附件3):
1.基础股重点对16家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2.危化股重点对12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监督检查;
3.油气股重点对4家油气长输管道、天然气开发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4.执法大队重点对16家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二)执法检查安排。主要包含基础股、危化股、油气股、执法大队等股室(队)确定的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任务(附件4):
1.基础股重点对12家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2.危化股重点对4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3.油气股重点对8家天然气开发、经营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4.执法支队重点10家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基础股、危化股、执法大队按比例从《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附件5)中抽查11家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检查计划。各相关股室(队)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实施监督检查前,应提前调研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等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方案,细化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和方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指定专人对每月执法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上一季度监督检查计划进展情况反馈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严格贯彻依法治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权限、程序规定,督促企业依法、有效处置各类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均应依托“互联网 执法”系统运行,严格检查和逗硬执法。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应规范出具《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执法文书形成闭环;发现违法行为应予立案的按法定程序调查处理,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
(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省委省政府十项、市委市政府十一项、县委县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杜绝执法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机关纪委要做好跟踪督促,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作提醒,早打招呼,坚决把违纪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附:1.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2.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3.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4.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5.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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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应急6关于印发《宣汉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