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校方责任。积极对接县教育部门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协同制定涉及未成年人管理制度10余个,明确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失责追责等内容。
二是压实法制副校长责任。督促98名法制副校长利用“法治进校园”“法治护航开学季”等活动,定期深入校园开展防欺凌、防暴力、防拐卖、防性侵、防电诈等安全警示教育190余场次,覆盖师生8.7万人次。
三是压实家庭责任。统筹家长会、家访等沟通渠道,督促监护人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直接责任,责令监护人对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特别是造成他人损害的严加管教,同时对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严肃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