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全镇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峰城镇通过强化部门检查、实施村级评比、狠抓落实整改等措施,推动全域环境面貌持续向好,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查一查,城乡环境大起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镇综合执法办采取“四不两直”与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辖区内主要道路、背街小巷、河道沟渠等公共场所及农户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拍照取证,建立问题台账。
比一比,红脸出汗来评比。为激发各村(社区)内生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结果以及上级督查、群众投诉反馈等情况,对各村(社区)的组织管理、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等进行综合评分,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将检查问题通过视频、PPT进行曝光排名,有效调动了各村(社区)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一改,建立长效提治理。针对检查发现和评比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一是明确整改责任。要求相关村(社区)及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强化跟踪督办。镇综合执法办联合镇纪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催办、督办,并纳入下一轮评比负面清单。三是注重举一反三。各村(社区)为防止下次评比靠后,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力求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有效推动城乡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共同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