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八镇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宣汉县下八镇
发布日期:2025-10-11
点击数:人次

为贯彻落实宣汉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宣汉县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源头企业自律、责任倒查追究”为原则,建立“1 X 2”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和部门联动职责,强化对辖区内货运车辆生产、销售、维修及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管,深化超限超载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交通、安全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交管办、应急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全镇治超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职责任务

(一)政府主导

1.落实县治超工作部署,将治超职责分解到各村(社区)及相关站所,签订责任状。

2.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每季度组织镇交管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开展联合执法1次以上。

3.通过宣传栏、微信群、横幅等方式宣传治超政策,每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排查确定辖区内重点货源单位(如砂石料场等),公布名单并动态更新。

5.保障治超工作经费,用于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等;对治超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

(二)行业监管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站所监管责任:

1.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监管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小型建材堆场,督促落实装载规范,杜绝超限车辆出场。

2.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县级部门监管农机车辆,排查辖区内农机改装、非法营运行为。

3.镇应急办:督促辖区内涉及货物装载的小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治超自查,建立隐患台账。

4.各行业站所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装载立即整改。

(三)联动巡查

1.镇交管办与下八派出所实行联合巡查,每周对重点货源单位、主要路段开展1次巡查,发现超限车辆立即查处并上报县相关部门。

2.派出所负责查处路面超载、阻碍执法等行为;镇交管办负责抄告违法信息至县级主管部门,配合路面执法。

四、工作措施

(一)三项制度

1.公示制度:摸排辖区货运源头企业,拟定重点单位名单,报镇政府公布,在镇政务公开栏及企业门口公示企业名称、货物类型、监管责任单位。

2.“黑名单”制度:对1年内超限3次以上的车辆及驾驶人、违规装载的企业,列入镇“黑名单”,通报县级部门并在辖区内公示,限制其参与镇内工程运输等业务。

3.月通报制度:各村(社区)每月3日前将治超情况报镇交管办,镇交管办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二)企业自控

督促辖区货源企业落实:一是在出入口设置治超岗,安排专人值守,登记车辆装载信息。二是安装视频监控和简易称重设备,数据保留2个月以上,定期自查并记录。三是严格执行“装平车、盖篷布、不超限”要求,不为无牌无证、改装车辆装载,不提供虚假证明。

五、考核与追责

一是将治超工作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二是对未履行职责导致超限车辆引发事故、治超经费不落实、未纳入政府目标的村(社区)及相关责任人,依规追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