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宣综执罚〔2025〕7号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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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朱X梅

身份证号码:513022xxxxxxxx0748

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百节溪安置房4-x-1

二、基本情况

经查:当事人将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幸福家园小区4栋24楼4号房屋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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