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县安委会领导要求,县安办结合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当前气候特点、生产经营及群众性活动等因素对9月份安全生产工作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月份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近期典型事故案例
(一)8月3日14时25分许,北京栾笙通讯有限公司两名工人在进入通信管道线缆井开展牵引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二)8月3日17时08分许,白云区棠景街道地铁十四号线二期岗贝站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三)2025年8月17日,上海市松江区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在塔吊安装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
(四)2025年8月21日5时40分许,临桂区一公司车间发生设备爆炸事件。事故造成3人重伤、4人轻伤,1人死亡。
(五)2025年8月21日23时许,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发生井下作业人员伤亡事件,致7人死亡。
(六)2025年8月22日3时许,川青铁路青海段尖扎黄河特大桥发生施工绳索断裂事故。截至22日8时,事故已造成4人遇难,12人失联。
(七)2025年8月28日7时42分左右,湖州长兴浙江大川新材料有限公司(非许可化工企业)合成车间反应釜发生爆燃,导致2人死亡,2人受伤。
三、9月份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一)校园安全风险。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开学,人员密集,学生安全意识薄弱,部分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宿舍用电用火管理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早晚高峰时段校园周边车流、人流激增,交通压力加大。9月天气仍较炎热,学生溺水风险依然存在。
(二)消防安全风险。持续高温天气下,化工企业、物流仓储场所因生产繁忙,易燃物品堆放管理不善,火灾风险增高。节假日期间,商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客流增多,用电负荷增大,电气线路及设备故障概率上升,易引发火灾。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等问题,进一步增加了火灾风险。
(三)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秋汛期雨天路滑,山区道路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行车安全。生产经营旺季及节日前夕,客货运需求旺盛,疲劳驾驶、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可能增多。秋收时节农机作业繁忙,无牌无证、违规载人等行为易引发事故。节假日水上景区游客增加,船舶运营及监管压力加大。
(四)文旅安全风险。国庆、中秋假期景区、娱乐场所人员聚集,易因客流控制不当、现场管理不到位引发拥挤踩踏。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高负荷运行,若维护检测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易发生事故。强降雨天气可能导致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景区安全警示与监管不足、游客防范意识不强,风险较大。
(五)工贸行业安全风险。企业生产经营旺季,易出现赶工期、超强度生产现象,设备负荷加重,人员违规操作可能引发机械伤害事故。秋季干燥,静电积聚风险高,粉尘涉爆企业防静电措施不到位、清灰不及时,易引发爆炸或火灾。危化品使用储存管理不规范,通风不良、警示标志缺失等,可能导致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高温、强降雨天气易导致设施设备异常,生产装置超温超压运行,安全附件失效。易燃易爆产品储存防火防潮措施不落实,动火作业审批不严、可燃气体检测不到位,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符要求,爆炸风险高。受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不足,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七)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秋汛期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易引发淹井、采空区渗水事故。非煤矿山需重点防范雷雨天气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八)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工程施工进入高峰期,施工单位赶进度、抢工期现象突出,易因管理维护不到位、违规操作引发事故。
(九)有限空间安全风险。高温高湿天气下,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风险高。企业风险辨识、作业审批、通风检测、防护装备配备、现场监护等措施执行不到位,易引发中毒窒息事故。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盲目施救可能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四、重点工作建议
(一)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聚焦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自建房、文旅、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督促企业落实防汛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三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备足防汛物资,强化监测预警,刚性执行“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督促校外托育托管、培训机构开展自查整改,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外环境。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要联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和交通疏导,完善“护学岗”机制,严防交通事故。持续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三)深化城乡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企业单位、“四类重点场所”业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加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关键环节,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节前对重点场所、企业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深化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
(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恶劣天气安全警示,落实极端天气风险防范措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把车辆源头和路面管控关,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强农用车辆安全监管。强化湖泊游船、内河渡船等重点船舶监管,遇恶劣天气坚决采取停航等安全措施。
(五)压实文旅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川安办〔2025〕97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旅游景区人员聚集活动的安全监管。督促各景点定期对游乐设施设备进行检维修,确保安全运行。各文旅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信畅通,确保应急力量随时可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快速响应、科学救援。
(六)细化工贸行业风险防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设备巡检维护,特别是高温高压部位,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承包商管理,杜绝“三违”现象。规范工贸企业危化品储存使用,完善通风、报警、防爆设施,及时规范清理积尘,确保防静电装置有效。加强节前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
(七)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季节性风险,督促企业落实防洪排涝措施,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专项检测和核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票证制度,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升级管理。重点检查作业审批流程、风险分析、安全措施(隔离、置换、检测、通风、监护)落实情况。
(八)抓实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矿山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培训。科学制定支护方案,过地质构造带、老空区等特殊情况时采取针对性加强支护措施,强化现场巡查和支护质量验收,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严防冒顶事故。
(九)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临边、洞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检查,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措施。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在9月20日前对全县建设工地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及时向县安办反馈。
(十)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按照川安委〔2025〕18号文件要求,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配齐安全设施设备,加强现场监护。指导单位严格作业审批,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事故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