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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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砥龙年产8万吨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DLS-90系列)及10万吨硫磺粉体建设项目

达州普光化工园区

四川砥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达州普光化工园区,建设年产8万吨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DLS-90 系列)及10万吨硫磺粉体生产线,占地面积约2354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9920平方米,其中包含乙类车间、乙类仓库、动力车间、研发车间等。主要产品为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DLS-90系列)、硫磺粉体等,产品生产过程均为物理混合过程,不涉及化学合成新材料。建设的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一、二各一座,乙类仓库一座,研发楼一栋(3F)、动力车间、消防泵房、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附属设施,其中研发楼用作办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2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顶端设置喷雾装置;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生产区域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活动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废气达标排放。运营期粉状物料采用真空上料系统上料,真空上料系统配套真空管与粉状物料贮罐出料口直接连接、硫磺粉体生产线全密闭,上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均通过管道一起收集至硫磺粉体生产线配套的16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与工艺中的保护氮气一起回到工艺中,不外排;硫磺粉体包装采用密闭抽气式全自动粉体包装机,包装全过程在透明的密闭包装舱内进行,通过包装机舱内配套的负压回收系统收集至包装系统的回收舱内,回收的粉体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功能母粒混合工序使用全密闭式混合机,混合废气通过与混合机顶端出气孔直接连接的管道输送至锅炉房内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室内焚烧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功能母粒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造粒挤出机及旋转造粒机投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混合废气一起进入锅炉房内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室内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1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引至锅炉房楼顶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低噪声施工工艺,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空压机设置在独立的空压机房内,风机使用彩钢板进行单独密闭,空压机及风机下方设置台基进行减振,必要时在空压机或风机上加装消声器,确保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化粪池(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普光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气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弃置,废包装材料由资源综合利用回收站处理。运营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未沾染毒性或感染性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沾染毒性或感染性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劳保用品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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