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0号)、《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达州市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24〕108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拟认定宣汉县东乡街道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龙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津碧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湖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文昌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南岸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东乡街道育才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蒲江街道周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蒲江街道城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蒲江街道华融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宣汉县蒲江街道宝寺社区居民委员会13家社会组织为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期限3年)。现予以为期7日(即日起至8月29日止)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608室)0818-5229538,县人社局机关纪委(606室)0818-5216183。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