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来源: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7-31
点击数:人次

序号

对应县级部门

当前情况

调整方式

调整后情况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行使

层级

备注

权力

类型

权力名称

行使

层级

备注

1

县退役军人局

 

 

 

 

 

新增

行政

给付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按相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

 

2

县退役军人局

 

 

 

 

 

新增

行政

给付

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发放和调整退役金

 

3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处罚

对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变更

行政

处罚

对抚恤优待对象及其他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抚恤优待待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4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处罚

对企业未按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行政处罚

 

变更

行政

处罚

对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退役军人安置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5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确认

残疾性质认定和残疾等级评定

涉密

变更

行政

确认

对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军士的残疾性质认定和残疾等级评定

 

 

6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确认

烈士评定

 

变更

行政

确认

烈士评定

 ×

×

实施主体为省级人民政府

7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

8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

 ×

 

9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

 

10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

退役士兵购(建)房资金给付

×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购、(建)房资金

 ×

 

11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烈士褒扬金

×

 

12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的给付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军士等人员抚恤优待的给付

 

×

 

 

13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发给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丧葬补助费

X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丧葬补助费

×

 

14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发给残疾抚恤金或者补助、丧葬补助费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或者向政府移交的残疾军人抚恤金

×

 

15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的给付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16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给付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符合条件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5410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在国家建立定

期抚恤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等费用

 

 

 ×

 

 

 

17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者补助金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符合政策规定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困难补助、丧葬补助

×

 

18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发给退出现役并移交地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

 ×

 

19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保障

 ×

涉密

变更

行政

给付

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保障

×

 

20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奖励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

 

变更

行政

奖励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主体为

各级人民政府

21

县退役军人局

其他行政权力

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

 

 

 

变更

其他行

政权力

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

 

22

县退役军人局

行政

给付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

涉密

取消

 

 

 

 

 

23

县退役军人局

其他行政权力

复员干部移交安置

 

取消

 

 

 

 

 

23

县退役军人局

其他行政权力

复员干部移交安置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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