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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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百节溪城市桥梁及连接路工程

宣汉县蒲江街道百节溪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川欣立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蒲江街道州河右岸一支流百节溪,呈南北走向跨越百节溪,桥梁北端起点坐标10742′7.448″3112′12.655″,连接道路南端终点坐标10742′8.599″3121′2.622″。北侧接已建百节溪路,与规划道路形成字交叉口,南侧接拟建连接道路通往谢生坝地区。桥梁工程为钢筋混凝土3×20m孔跨桥梁长63.52m、宽16m,上部结构梁长20m为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设计双向2车道,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桩基础。南岸连接道路全长312.371m13m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道路于K0 060位置与百节溪大桥形成Y形交叉。项目总投资2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1万元,占总投资的6.52%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工地外安装扬尘噪声实时监测仪,施工现场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裸露地表及时用密实的防尘网或塑料布遮盖、湿润等措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挖、装、卸、填、压等环节采用湿法作业,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设置专门的临时堆放点堆放,禁止在大风天进行开挖作业,土石方堆放期间采取覆盖、喷雾洒水等措施防尘;施工进出口外侧10m范围内及场内主要通道必须硬化,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沉砂池设置安全防护盖,工地内设置车辆冲洗台;焊接废气采用局部烟尘抽吸设备处理,确保施工期废气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位置,在场地四周修建不低于2.5m高围挡,生产区域尽量布置在场地中部或远离周围敏感目标的方向,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修建截排水沟、设沉淀池和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后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地的防尘用水等回用;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除尘,废水中的油污采用棉麻织物等吸附处理;混凝土浇筑过程产生的设备清洗水通过混凝土搅拌车收集后,回收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钻孔及清孔产生的泥浆水及时抽排至岸上设置的泥浆沉淀池内进行处理,沉淀池中上清液回用于除尘,底部沉渣清理至岸边设置的干化场干化后堆放在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后期用于桥台台背回填或作为植被恢复的覆土,不外排,并在临时堆放点周围设置拦挡;桩基施工围堰内的废水及时抽至沉淀池,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防尘洒水,沉淀废渣弃入指定弃渣场;雨水统一收集沉淀后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移动式公厕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外运至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或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按要求外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处置场;剥离的表层土集中堆放于表土临时堆放点,后期全部用于临时占地绿化恢复;现有钢桥拆除产生的废钢材收集后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中心;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废混凝土渣、泥块等一般建筑垃圾用于桥台台背路基回填,不能回填的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废吸油棉经危废暂存间单独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每天清运至宣汉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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