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示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做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宣市监处罚〔2025〕30号 | 使用失效医疗器械案 | 宣汉县东乡街道大梁村卫生站拱桥卫生室 | 使用失效医疗器械 | 警告;处罚款10000元;没收失效的医用外科口罩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5 | |
2 | 宣市监处罚〔2025〕15号 | 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其相关职责案 | 宣汉县花开泡桐学校 | 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其相关职责 | 警告;罚款8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16 | |
3 | 宣市监处罚〔2025〕43号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 宣汉县三河乡石强家电 |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 没收扣押的电热水壶7; 罚款672.00元;没收违法所208.00元。罚没款共计88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3.4 | |
4 | 宣市监处罚〔2024〕55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罗军便利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警告;罚款500.00元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3.13 | |
5 | 宣市监处罚〔2025〕59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常琴惠民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警告;罚款500.00元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3.13 | |
6 | 宣市监处罚〔2025〕91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玲玲便利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警告;罚款500.00元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5.21 | |
7 | 宣市监处罚〔2025〕92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达州市天泰同安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六七连锁店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罚款10000元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5.21 | |
8 | 宣市监处罚〔2025〕129号 | 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和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案 | 宣汉县山前自来水厂 | 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和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 | 没收违法所得777.5元; 罚款311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2 | |
9 | 宣市监处罚〔2025〕127号 | 未按规定标识存放和处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宣汉县永祥副食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未按规定标识存放和处理超过保质期食品 | 罚款5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2 | |
10 | 宣市监处罚〔2025〕128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宣汉县代阳春大药房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罚款5000元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2 | |
11 | 宣市监处罚〔2025〕140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达州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张仁碧连锁店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罚款3000元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 主动履行 |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