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综执罚〔2025〕3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宣汉乐亨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宣汉县德府金城4栋2楼3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宣汉乐亨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在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宣汉县德府金城小区4栋2楼3号商业房进行装饰装修。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计算基准》第494条适用情形为“违反《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宣汉乐亨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