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6-25
浏览次数:

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然气净化厂新建80万吨/年液硫装车装置项目

宣汉县普光镇赵家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普光天然气净化厂于2009年建成,以普光气田高含硫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商品气和工业硫磺,设计处理原料气120×108 m3/a,净化气生产能力90×108 m3/a、年产硫磺240×104 t/a,建有612个系列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和配套公用工程、硫磺储运系统、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新鲜水净化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与控制系统等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生产的液硫输送至硫磺成型装置和731732液硫罐区。项目新建80万吨/年液硫装车装置,主要工程有定量装车系统1套、装车鹤管4套、综合用房1座。硫磺成型装置采用湿法硫磺成型工艺,建设有4DEVCO湿法成型机,生产合格的固体硫磺产品,产能为360 t/h731液硫罐区设置4座液硫罐,732液硫罐区设置6座液硫罐,共设置10座液硫罐,每座储罐尺寸均为Φ26 m×10 m,容积均为5000 m3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生产的液硫经装车鹤管,定量输入槽车外运销售。液硫取料点为2处,其中,1#取料点为液硫罐区至成型装置总管(731/732-P-001/002后管线),001泵和002泵的额定流量均为65m/h,扬程32m1#液硫取料点的泵送流量为 130m3/h2#取料点为硫磺成型液硫池至成型机管线(200-P-102/101A/B/C泵后管线),102泵、101A泵、101B泵和 101C泵的额定流量均为48.6m3/h,扬程38 m2#液硫取料点的泵送流量为194.43m3/h项目总投资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7万元,占总投资的8.90%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交叉通道进行硬化;在专业化工厂预制构件,在工地进行装配,减少现场浇筑;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配套设置地面排水沟、沉淀池;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防尘布覆盖,禁止露天堆放。装车废气经水浴除尘器碱洗罐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升华硫采用水浴除尘器进行湿法除尘脱硫;散逸H2S采用碱洗罐进行处理,确保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减少噪声,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依托净化厂已建污水处理系统设施处理。运营期生产废水依托净化厂工业水综合治理工程(1#污水处理站)处理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和施工弃土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弃渣堆放场堆放;生活垃圾依托净化厂已建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净化厂已建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原则采取分区分级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地下水防渗措施落实各个单元的防腐、防渗处置,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