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18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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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李X英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建议》(第318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整体情况

在有效保障县城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完善设置无障碍设施、广大市民正常出行方面,我局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对县城区城市道路设置不合理的人行横道进行全面优化调整,以确保人行横道和无障碍设施的规范畅通和通行安全。

二、具体措施

根据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要求,2024年10月,我局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对县城区城市道路人行横道进行全面摸排踏勘,发现县城区城市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约150处,严重阻碍了城市道路交通通行能力。经相关部门联合商议,决定采取优化调整县城区城市道路人行横道方案,由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实施县城区智慧交通项目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取消了县医院发热门诊路口、民歌广场等20处人行横道斑马线;2025年1月,调整施划了三星花园路口、都市盛景路口等10处人行横道斑马线。

下一步,我局将对县城区城市道路设置的人行横道两端与盲道衔接不到位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需调整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台账,并及时函告贵局,在人行道上完善提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加强部门协作,以确保盲人交通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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