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达州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函〔2016〕3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特对县主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现将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2025年4—6月份,对县主城区的县政府、交通局、民政局、宣汉中学、宣汉中学蒲江学校、江口大桥、金鼓广场、谭子餐馆、东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家坝、新汽车站、疾控中心等区域12个点管网末梢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按照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了检验和评价,共采集水样36份,合格36份,合格率1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