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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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宣汉县中部片区乡村振兴•千万工程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标段

达州市宣汉县普光杏树村5社至6社

四川宣宏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众拓全过程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达州市宣汉县普光杏树村5社至6社,新建杏树村道路全长2962.590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为宣汉县普光镇杏树村5社至6社道路。道路起点于规划道路路口,沿老林沟以隧道穿越韩家岩,采用绕避基本农田及桥梁上跨油气管线,于普光铁路专用线采用下穿铁路,终点止于杏树村6社,与拟建铁路场坪道路相连接,便于杏树村6社村民及普光工业园区和铁路货场的货物出行。主线长2792.590m,路面宽度6.5m、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30km/h,双向单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主线K0 000~K2 300非涉铁,主线K2 300~终点K2 792.59涉铁。支线长170m,道路路面宽度6.5m、路基宽度7.5m、设计速度20km/h,双向单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1471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4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洒水增湿物料、土石方运输车辆进行遮盖,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的路段设置围栏进行施工对施工场地进出口区域进行水泥硬化,并在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施工表土临时堆放于施工场地、弃土场内,做好防起尘、遮盖措施;沥青在专业企业熬制好以后运至施工现场铺设。运输车辆应全密封,来料及时使用,不在施工场地囤积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2m高度的实心围挡或隔声工棚遮挡施工噪声,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截留收集施工场地内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并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预处理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不外排施工场地四周修建雨水沟对初期雨水进行导排后汇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弃方、清掏沥干后的污泥及时清运到项目规划的2处弃土场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焊条、焊渣经收集后卖至废品回收站

5.加强生态保护措施。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有计划的逐步开挖,不得随意扩大土石方开挖等施工区,减少开挖面对裸土进行及时覆盖,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内设置专门的雨水导流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经过沉淀后回用路基开挖表土、弃土场和施工场地剥离的表土分别临时集中堆放于施工场地内、弃土场内,做好防起尘、遮盖措施,在堆场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开挖面进行覆土整地施工临时占地在竣工后尽快采取迹地恢复和绿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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