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年在全国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和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安排部署,结合《中共达州市纪委机关等3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城管发〔2025〕37号),《宣汉县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工作方案》(宣建发〔2025〕50号)要求及芭蕉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紧盯实际效果与群众期盼有差距的城镇燃气安全问题,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以“零容忍”态度既严查安全隐患本身,又严查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推动燃气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镇级相关单位、燃气企业要加快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快完成已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动态完善城镇燃气管道“大起底”排查信息,将新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及时纳入2025年计划并加快推进开工建设,确保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抓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好建管衔接,按规定做好工程验收移交和通气环节安全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城镇燃气管道的七条硬措施,进一步健全燃气管道保护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周边的工程建设项目,压实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部门安全责任。强化管道保护措施,落实现场交底会商制度,严格施工许可管理,严历查处破坏燃气管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完善公众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加大智慧化管理投入,应用智慧运营系统,加强管道运维养护、检查巡查,实现对管道和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查项目建设涉及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执法不公、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级相关单位要继续盯紧城镇燃气经营、运输、充装、储存、使用等环节中的“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六方面,持续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台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实现动态清零。巩固“瓶改管”“瓶改电”成果,严控餐饮等经营场所新增液化石油气用户,不断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监管,落实随瓶安检制度,严厉打击售卖“黑气瓶”,确保流动商贩、家庭用户使用合格的瓶、管、阀、灶等。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严查隐患排查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利益输送、虚假整改等作风和腐败问题。
(三)压实燃气企业责任
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定期排查、全面辨识、动态更新“人、物、环、管”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燃气企业提升用气保障水平,聚焦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等重点区域,有效解决居民用气区域性、结构性不足问题和质量安全、安装收费等问题。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升燃气企业服务能力,从气源质量、抄表周期、费用收取、停气检修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统一标准,对用户的投诉和反馈,及时回应和处理,防止舆情发生。紧盯企业责任落实、合法经营、服务用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风腐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开展线索收集(常态化)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要充分运用书记信箱、市长热线、12345 等渠道收集线索要利用座谈会、现场走访、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群众一线,广泛收集意见。定期会同镇纪委监委对涉及城镇燃气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等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对问题成立的线索纳入《宣汉县城镇燃气安全问题集中整治问题动态台账》,并于4月18日起每半月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报送《问题台账》。
(二)开展专项督导检查(9月底前)
镇纪委会同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运用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问题整改、违法违纪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针对在整改过程中出现敷衍了事、虚假应付等不良现象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与期限。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对窝案串案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强化“以案促改”。
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一盘棋”思想按照整治重点内容边查边改、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切实推动“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要求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镇纪委和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一是将“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工作作为当前燃气领域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统筹协调本辖区、本单位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二是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流动广告等渠道,加强“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具体实事工作的宣传引导。四是及时收集总结好经验、好方法,深刻汲取经验教训,选择具有真实性、代表性、时效性的案例,形成正反面典型案例于每月25日前至少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报送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