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民政局2024年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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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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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二)项目主要内容和绩效目标

为我县0-18周岁孤儿及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在定点医院产生的医疗康复费用(包括诊疗费、康复费、特殊药品费、辅具配置费、体检费、住院服务费)自付部分提供资助。保障孤儿基本医疗康复需求,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其健康成长,提升儿童福利保障精准化水平。

(三)项目标准

1.诊疗费用。1年内在定点医院的诊疗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费用)中累计10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

2.康复费用。孤儿在定点医院内接受专业医疗康复训练费的自付部分,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

3.特殊药品费用。孤儿因患心脏病服用波生坦(全可利 )因患结节硬化症服用雷帕霉素(雷帕鸣口服溶液)和依维莫司等药品费用的自付部分。

4.辅具器具配置费用有功能障碍的孤儿,在定点机构配置康复辅具器具如假肢、人工耳蜗、助听器费用的自付部分。

5.体检费用。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每两年一次。

6.住院服务费用。对需住院治疗的孤儿,在市()范围内住院按照300/.天标准给予补助,在市外住院按照400 /.天标准给予补助,每次住院最高补助不超过7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项目周期

20241-202412

)资金额度

5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

宣汉县民政局儿童保障股汪梅,联系方式:18781861939

)项目完成情况

已完成支付5万元

八)接受督查情况

在执行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项目初衷。

二、项目效果

2024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惠及61孤儿保障了受助孤儿的基本医疗康复需求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持减轻了孤儿及其家庭的医疗经济负担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民发2021120《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2064号),《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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