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君塘镇
发布日期:2025-06-04
点击数:人次


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君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为深入推进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继续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这条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公安派出所协助,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促进人、车、路和谐、有序、协调发展,实现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法治意识增强、监督管理有效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交管办主抓、派出所监管、村(社区)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合力强大、监管有力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领导值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各劝导员必须到岗进行劝导工作。

3.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由交管办、片区负责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等部门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4.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路段责任机制。镇交管办、派出所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提高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机动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突出三个层面

1.设计规划层面。镇人民政府按照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设计规划,用健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的措施、制度应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5)设立劝导点及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方案或制度。

2.操作实施层面。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设计规划,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具体、全面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检查,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执行落实层面。各村(社区)要按照主责主抓的要求,要将交管劝导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7类基础工作台账,依托公安派出所、交管办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开展好源头治理工作;镇交管办制定符合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的工作计划开展落实,继续推动加强村社道路交通劝导点的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同时加强对货物装载场地实施监管。

三、落实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门机构。镇建立健全交管办,并安排专门办公场所。村(社区)要落实劝导点、保障工作落实。  

(二)落实劝导人员。村社区干部要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社区必须明确交通安全劝导员不少于2人,加大劝导点工作力度。

四、落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对各村(社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二)开展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定期或不定期针对农村特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镇政府要经常对交管办建立的基础工作台账、农村道路执勤执法、重点村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五、严格考核评价 

对村(社区)实行每月考评。镇交管办每月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地对当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考评。

 

附件: 1.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成立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3.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4.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挂帮”责任制的通知

          5.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制度

          6.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7.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勤执法管理规定

          8.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9.君塘镇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及劝导点实施方案

          10.君塘镇农村警报合作劝导站建设标准

          11.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附件1

君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宣安办关于转发《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龚  裴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小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泽伟      党委委员

 寇海荣      党委副书记

周  祥      党委副书记              

袁诗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祝洪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  锋      副镇长

薛卫国      副镇长

成  员:冯小军      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郑岭栩      办公室主任

刘  川      镇纪委副书记

蒲春林      镇派出所负责人

刘文学      财政所所长

张  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任长春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小华兼主任,冯小军、代艾锡、宋文唐、孙华平、付小芹、王军、武刚为成员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君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成立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相关部门:

为了有效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镇人民政府专题研究,特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配置及职能职责如下:

主  任:王小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冯小军    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蒲春林    派出所负责人

成   员:代艾锡、孙华平、宋文唐、

王  军、武  刚、付小芹

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冯小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事务,代艾锡、孙华平、宋文唐、武刚、王军、付小芹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道安办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3.在镇人民政府授权下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

5.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6.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7.不定期组织“六支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

8.督促指导各村劝导站开展劝导工作,并对各村劝导站进行考核。每周至少选择1个劝导站开展驻站联合执法。

9.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车管业务。

10.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11.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县道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3

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千方百计排除险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办法

细则考核项目分值为100分,重点是组织领导、日常宣传、软件归档、路检路查、隐患排查方面,实行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

三、加扣分细则及惩处措施

(一)扣分项

1.组织领导(5分)。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2分),明确各相应成员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2分),有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1分)。

2.人员管理(共计28分)。各村(社区)要落实2名及以上的交通安全劝导员(1分)。强化路检路查、安全隐患排查、每周上路检查不少于2次、每月不少于8次(12分)。(上报纸质档及照片轨迹资料,路检路查每少一次扣1分,缺少工作开展照片少一次扣1分。)每日农交安APP录入不少于5条(每少一次扣0.5分,共计15分)。

3.台账建立(33分)。有驾驶人(3分)、机动车(3分)、无牌车辆(3分)、道路基础情况(3分)、劝导人员基础信息(3分)、安全劝导日志(3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4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4分)、五小车辆登记表(3分)、三包责任制台账(4分)。(台账每季度更新一次,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档。)

4.签订承诺书(14分)。与辖区机动车驾驶员签订的安全承诺书(7分);与辖区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签订的安全承诺书(7分)。

5.隐患排查报送(10分)。每月25日前报送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包括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5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5分)。(安全隐患排查有无问题都报送纸质档;发现问题形成隐患闭环整改轨迹,如无法解决,请以文字配图形式加盖公章上报镇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6.常态化开展宣传警示教育(10分)。村道路有书写的交通安全标语或者横幅(2分);会议记录是否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文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轨迹(4分);每季度是否常态化进行警示宣传教育(2分);微信、QQ、入户宣传的工作轨迹资料(2分)。

(二)加分项

积极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保持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受到镇级通报表扬的加5分,受到县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加10分。

(三)惩处措施

该考核细则由镇交管办负责,根据各村(社区)日常开展工作情况,资料上报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对安全劝导、隐患排查治理、APP录入工作进行统计,对工作开展出色的进行加分,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并同步抄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因工作不力被县级领导及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每半年对全镇各村(社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涉及内容进行督查考核并进行排名,工作开展出色的村(社区)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列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将采取大会检讨、警示约谈、扣减绩效考核等惩处措施。   

 

附件4

君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挂帮包”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挂帮包”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镇干部包村级公路、村委会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挂帮包”责任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龚  裴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王小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泽伟      党委委员

寇海荣    党委副书记

周  祥    党委副书记

袁诗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祝洪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  锋    副镇长

薛卫国    副镇长

成  员:冯小军    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崔荣华    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蒲春林    派出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王小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冯小军同志负责日常资料收集、上报和归档工作。

二、落实“挂帮包”责任  

对全镇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党政班子成员负责联系村的道路,镇包村干部负责村公路;村干部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驾驶人要具体明确到村两委班子成员。

三、工作职责

(一)镇工作职责

1.各联村领导、包村干部加强联系村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车辆、驾驶员的情况,做好登记。镇道安办定期对全镇车辆、驾驶员情况及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录入系统。

2.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挂帮包”台账。镇干部包村、包路台账,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员台账。

3.加大农村道路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实行重点时段干部上路执勤制度,遇赶集、春运、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要组织干部在重点路段执勤、疏导交通。

4.经常性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整治,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并加强巡查力度,设立警示标识标牌。

5.协助公安交警处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堵路事件,做好辖区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各村(社区)工作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将包路段、车辆、驾驶员任务分解到每名村组干部,村干部负责包联系组的路段、车辆、驾驶员,组干部包本组路段、车辆、驾驶员,实现全覆盖。

2.建立车辆、驾驶人、道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

3.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加强对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三包”人员应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每月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驾驶人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和非法载客。

5.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并设立警示标牌。

6.在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重点时段,村干部要在重点路段开展巡查和劝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附件5

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发展,更好的落实各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及各村(社区)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点联系指导工作作为了解人民群众文明参与交通的桥梁。要由专人各自确定片区(联系点),定期或不定期指导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各村(社区)每周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进行调查研究,帮助联系点理思路、谋发展,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各村(社区)要组织成员单位,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业务工作交流会、实地路面指导等方式,认真听取联系点工作人员和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及各村(社区)工作年度考核要绑定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将联系点建成执行能力强、参与交通群众整体素质高、维护交通安全社会大局稳定发展的和谐示范点。

附件6

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人、车、路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君塘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君塘派出所、宣汉交管中队、镇司法所、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镇分管领导为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督促、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四)参与道路工程规划、改造项目的综合评价,制定和选择交通安全措施、方案,进行交通安全决策。

(五)在对事故多发区域、点、段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整治建议。

(六)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七)组织落实其他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召集,由镇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四、联席会议议题一般由交管中队提出,报镇政府确定。其它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系统与交通安全有关的问题,需要通过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议题,应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商后,向联席会议提出。

五、联席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协商,形成共识后,以联席会议决议形式下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执行决议的情况应当在下次联席会议上向会议报告,对不能积极执行决议的部门要通报批评。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和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每月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的议程,及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二)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推进协调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辖区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工作对策。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辖区事故隐患道路排查整治工作。确定专人驻站办公,建立明晰的辖区机动车辆、驾驶人、道路状况“户籍化”管理台账。

(三)君塘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适时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和考核;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日常业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配合抓好交通协管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员的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加强与交通、农服中心、安监、教育、村镇中心、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牵头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等工作。

(四)镇宣传、教育、市监、卫生等部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交通安全知识,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舆论监督;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对非法生产机动车、违法经营企业和违规交通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注册登记,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客运行为;取缔农村公路骑路集市;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抢救工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小型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的技术检验及其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限定小型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运载范围,强化监督与管理。

(六)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点:协助宣汉交管中队、交通局宣汉综合执法中心、农服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爱路护路宣传;督促无牌无证机动车车主办理牌证并提供相关服务;对辖区内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对辖区镇村道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进行先期调解;对辖区中小学生上学乘车进行监管;逐村逐户摸查机动车辆、驾驶人基数并分类登记造册;及时上报辖区道路隐患及其它安全信息。

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需要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由镇政府通知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八、对不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但需相关部门协商配合解决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后办理。协商结果和办理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九、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7:

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勤执法管理规定 

一、查纠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和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

二、查纠农村道路交通违法需在正式民警带领下实施,无正式民警在场,交通安全管理员不得单独上路执法。

三、在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语言,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四、查纠道路交通违法工作中遇群众需要帮助的,应当及时提供帮助。

五、在查纠道路交通违法工作中,应做到行为规范、举止端庄、精神饱满,使用标准交通指挥手势。

六、查纠道路交通违法工作,应着统一的制式服装和反光背心,佩戴执勤证件。

七、在道路上设点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要选择道路宽阔,视线良好,不妨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地点,摆放锥筒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牌,站在安全的位置提前用手势指挥有明显交通违法或交通违法嫌疑的车辆停车接受检查,不得逢车必查。

八、对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对需要给予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纠正的同时,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固定违法证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交通违法证据资料(违法证据资料要准确反映车辆号牌、类型、颜色等外部特征及违法的时间、地点、事实)转递辖区公安交警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交由当地派出所分管交通安全的民警录入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

九、对需要处罚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派出所民警在场的,可当场制作处罚决定书,但不得直接收取罚款,应告知当事人到银行交纳罚款。

十、对有意逃避查纠的交通违法车辆,要用交通技术设备作好记录事后处理,无法记录的不得站在车前强行阻拦或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攀爬车辆,或者追赶车辆等方式逼迫车辆停车接受查纠。

十一、遇到交通堵塞时应当立即疏导,交通严重堵塞一时难以疏通时,要快速查明原因并报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十二、在查纠道路交通违法工作中,对沿途道路及交通设施有明显安全隐患的要妥善处置并及时通报;对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危及交通安全或者妨碍通行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十三、在道路上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时,须使用安全防护,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让车辆靠边停放,并引导围观人员、驾车人、乘车人站在安全地点,防止引发交通事故。

十四、镇交管办要严格规范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行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接受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8

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度 

一、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在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按照市、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部署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辖区农村道路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或死亡交通事故上升,尚未达到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二、问责原则
    (一)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原则;
    (二)事前明责,事中督责,事后问责的原则;
    (三)责任到人,权责统一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教育与责罚相结合的原则;
    (五)依法依规问责原则。
     三、问责内容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部署、决定,造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严重漏管失控,引发严重交通堵塞或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二)对乡镇交管办的人、财、物未按照上级要求给予必要保障,造成交管办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三)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瞒报、谎报、迟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死亡交通事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不到位,导致管理混乱引发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四、问责方式
    对违反本制度应当问责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其事实、情节和后果,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下列问责方式: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停职检查;
    (五)调整工作岗位;
    (六)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五、对经调查确认需要追究责任的人员,根据具体事实、情节、影响、后果和责任程度,区别不同情形进行问责。
    (一)情节轻微,造成后果或影响较小的,适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方式问责。
    (二)情节较重,造成后果或影响较大的,适用进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三)情节严重,造成后果或影响重大的,适用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的方式问责。
    (四)有干扰、阻碍问责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等情形之一的,从重问责。
    (五)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或者已挽回影响的,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以从轻问责。
     六、问责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岗位调整、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被问责的有关人员,一律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资格。
     七、问责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八、问责决定书自作出问责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问责人。被问责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九、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收到被问责人申诉,应当进行复议、复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维持或变更的决定。


附件9

君塘镇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及劝导点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面落实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文明素质,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我镇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岗位

配备4名人员负责镇交管办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人员(简称“交管员”)。对交管员的管理按照“统一使用、分级管理、定岗定责、严格考核”的原则,采取“乡镇主管主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管使用”的办法管理。其工作职责:

1.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收集交通违法证据,按要求及时转递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救助被伤害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控制事端;

4.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整治等日常工作,并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资料;

5.对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

6.从事交管办的机关后勤保障、文秘管理、计算机管理等非执法性日常事务工作。

(二)设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及劝导员

在各村、社区设立1个交通安全劝导点,配备1名交通劝导员。其劝导员职责:

(1)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知识,配合协助交通管理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经常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

(3)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级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4)警示、劝导和举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日常交通劝导任务,教育和纠正群众不良交通行为方式;

(5)落实劝导员工作补助经费,每月补助不低于200元;

(6)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积极配合镇交管办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

(7)做好各种交通劝导登记和记录工作。

二、实施办法

1.建设一支有社会责任感、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交通道路管理队伍。

2.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工作制度。

3.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加强与镇派出所、交警中队、镇安办的联系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管理,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工作考核机制,镇交管办进行专项考核考评。对在交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10

君塘镇农村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标准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经镇政府研究,建立一级警报合作劝导站。

一、建设标准

(一)外观标识

悬挂“宣汉县君塘镇警保联动交通安全劝导站”,使用统一涂装,喷涂统一的包含交警及保险公司LOGO的标识,并配置LED警用爆闪灯、显示屏。

(二)站点设置

根据全镇行政村特点及路网分布,结合车流量和交通安全形势,决定设置在飞泉社区高台街1号。

(三)建设要求

加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网。安装防撞设施,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空调、发光指挥棒、喊话器、大喇叭、爱心头盔,设置曝光台、宣传栏。接入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可呼可调。

(四)人员配备

宋文唐、武刚2人为劝导员。

二、工作职责

警保合作劝导站采取守点、巡线等方式履行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劝导交通违法,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三是采集基础信息,四是排查安全隐患,五是协助事故处理,六是代办保险业务和车驾管服务。

三、值守安排

警保合作劝导员必须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劝导。重要节日假和出行高峰期必上,学生上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民俗活动时段必上,恶劣天气时段必上。每周在岗工作不少于4天,工作日每天不少于5小时。

四、监督管理

(一)强化动态监督。警保合作劝导员要全部安装使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通过手机APP把每天采集的基础信息、开展的工作情况、劝导的违法行为等上传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网上动态监督管理,做到精准指导考核。

(二)严格工作奖惩。严格考核,将工作表现、绩效与奖励激励挂钩。对不按时上岗、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惩戒,做到赏罚分明。

 

附件11

君塘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 指导思想

通往广泛深入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法治教育,提高广大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达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为我镇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把中、小学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在各村指导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辅导课,张贴宣传警示标语,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交通事故图片展览,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入村、入户、入耳、入心利用广播、宣传展板等形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通行规定,标志标线规定,安全操作规范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等内容。

3、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宣传,重点是对辆超限超载、超速、驾乘二轮摩托不戴安全头盔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查处力度。

三、工作措施

1、在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在村主要路段,路口刷写交通安全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经常性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

2、聘请交警部门通过开会、上课等各种形式,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为宣传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村(社区)、中、小学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根据各辖区的基本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完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制度,形成一套创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体系,各村(社区)、中、小学要按照宣传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加强考核,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实施,镇政府将定期抽查督导落实,通过广泛深入地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现农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得到全面加强和提高,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创建目标。

分享到: